房主和租户的关系一直很微妙,租赁纠纷也时有发生,对于大多数讲道理的租户来说,房租到期后会主动续缴或者自觉搬走,但总还是有一个两个难缠的租户,既不表明是否继续租住,也没有要搬走的意思,导致房东不能正常将此房屋再租出去。
那么如果我们作为租户,在生活中遇到这种租房合同到期,却拒绝搬走的租户要怎样解决呢?房东是否有权利强制租户搬出?
首先,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完善,房东在租户房屋到期后,是有权利要求租户搬离房屋的,若拒不搬离,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在被房东起诉或者上告之后,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另外,当租户没有找到新的住处的时候,房东应给予一定的缓冲时间,也就是适当延长租赁期限,但这并不代表房东可以无期限的延长。
房东可以强制租户搬出吗?
房东在将房屋出租之后,就相当于租户暂时拥有对此房屋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即使房屋合同到期,房东也不可强制性要求租户搬出,更不得私自处理租户的物件。
更换门锁、自行开锁进入租赁房屋都属于违法行为,会涉嫌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
那面对这种租户,我们就任其违约,毫无办法了吗?其实作为房东,想要维权可以这样做:
一、同租户进行协商:沟通协商是解决事情的前提,房东在遇到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首先要与租户进行协商,明确租户内心的真实想法,如果确实有难处,可以考虑放宽期限,双方达成一致之后,事情自然就解决了。
但租户属于那种“不讲道理”的,还是要采取必要的手段。
二、下达“逐客令”,并采取断电断水策略: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亮出自己的底牌,租户在限定时间内还没有搬走的话,便要实行断水断电的措施。
但这种方法终究治标不治本,断水断电也不是长久之计,租户还是可以正常生存下去。
三、上诉: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建议房东上诉。房东与租户的关系本来就不是很友好,不到最后关头,没必要“兵刃相见”。
但这也是房东维权的一种手段,在胜诉之后,法院会办理强制执行,这样一来,房东便可联系物业等相关见证人,强制租户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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