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网购的小伙伴注意啦
从今天开始
原本免费的丰巢快递柜
将要收!费!了!
非会员超12小时 按半天0.5元收费
丰巢快递柜将于4月30日推出会员服务。收费标准分为两个方面:
普通用户:可免费保管用户包裹12小时,超时后,每12小时收取0.5元,3元封顶。法定节假日不计费,享2次免费超时取件体验。
丰巢会员:月卡5元/月,不限保管次数,当月任意收件,每件可享7天长时存放,有效时长30天;季卡12元/3个月,不限保管次数,7天长时存放。
注:超时时长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费,节假日以国务院发布为准。
丰巢方面强调,本次会员服务从消费者选择意愿出发,“会员服务消费者可在线上选择,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不产生任何费用。针对多次滞留包裹在柜占用资源的用户,丰巢将在两次免费取件过程中询问消费者是否要选择延期保管服务,如仍不同意使用的用户可选择不再允许其快件投递入柜。”
多家快递柜向用户收“超时费”
去年10月,丰巢就曾因为推出取件1元打赏功能引发不少热议,当时丰巢方面对外回应称,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赞赏,亦可“跳过”直接取件,系鼓励用户尽快取件。另一快递柜品牌速递易也同样曾因对超过24小时未取件的用户收取服务费。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但保管期一直以来由不同品牌快递柜自行规定,多数仅针对快递员收费,也有少数设定了向用户收费的门槛,时间界限多设置在12小时~24小时之间,甚至更短。这些费用处于不断调整的状态。
未经同意将快递投入智能快件箱
用户可投诉或举报
去年10月1日起,《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就已经正式施行,对“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等均有了明确规定。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上海市邮政局也表示,要求快递企业按照条例要求,把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若市民发现快递公司违反条例相关要求,可向邮政部门投诉。
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http://sswz.spb.gov.cn/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进行申诉:已向企业投诉,超过7日没有处理结果;已向企业投诉,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网站暂不受理物流件申诉)
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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