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5月19日讯(记者 石珊)5月19日上午,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发布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湖南省常住人口为6644.49万人,共有家庭户2287.83万户。其中衡阳市常住人口为664.52万人,男性占比51.57%,女性占比48.43%。衡阳市常住人口中,0—14岁占21%,15-59岁占58.8%,60岁以上占20.19%。
衡阳市城镇化率54.27%,其中城镇人口360.65万人,乡村人口303.88万人。衡阳市常住人口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大学(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数8919人。
普查主要数据公布
01 人口总量
全省常住人口为6644.4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6570.08万人相比,增加74.41万人,增长1.13%,年平均增长率为0.11%,比上个十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20%下降0.09个百分点。我省常住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据公安部门数据,在七人普标准时点,全省户籍人口为7300.11万人。
02 户别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2287.8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6112.11万人;集体户101.37万户,集体户人口为532.3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7人,比2010年的3.32人减少0.65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我省人口迁移流动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03 人口地区分布
全省14个市州中,常住人口前五位分别为长沙市、衡阳市、邵阳市、永州市、常德市。分区域看,长株潭地区人口为1667.68万人,占25.10%;湘南地区人口为1660.22万人,占24.99%;大湘西地区人口为1898.32万人,占28.57%;洞庭湖地区为1418.26万人,占21.34%。长沙市常住人口首次突破10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5.12%。
各市州常住人口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湘南地区包括衡阳市、郴州市和永州市;大湘西地区包括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邵阳市和娄底市;洞庭湖地区包括岳阳市、常德市和益阳市。
04 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399.57万人,占51.16%;女性人口为3244.92万人,占48.8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77,比2010年的105.80下降1.03。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各市州人口性别构成
05 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96.95万人,占19.52%;15-59岁人口为4026.41万人,占60.60%;60岁及以上人口为1321.13万人,占19.8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984.21万人,占14.81%)。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9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4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省少儿人口比重回升,同时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全省人口年龄构成
各市州人口年龄构成
06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13.22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598人上升为12239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16年提高至9.88年,文盲率由2.67%下降为1.71%,下降0.96个百分点。十年来,我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各市州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
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各市州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注释:
1、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2、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07 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904.62万人,占58.7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39.87万人,占41.24%。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59.31万人,乡村人口减少984.90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5.46个百分点。十年来,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市州城乡常住人口
注释: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08 民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975.96万人,占89.9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68.52万人,占10.06%。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1.03万人,增长1.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3.38万人,增长2.04%。
湖南人口呈现5大特点
刚才发布的普查数据全面反映了我省人口的基本状况,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特点:
第一,人口继续保持增长,总量位居全国第七。我省常住人口6644.49万人,与2010年相比增加74.41万人,增长1.13%,年均增长0.11%,总量保持在全国第七位。
第二,少儿人口数量增加,老龄化程度加深。与2010年相比,我省0-14岁少儿人口增加139.30万人,比重上升1.90个百分点,这说明“单独二孩”“全面二孩”等生育政策的实施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与2010年相比,我省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增加365.54万人,比重上升5.34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
第三,人均受教育程度提高,人口素质明显提升。我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88年,较2010年提高0.72年。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7598人上升为12239人;全省拥有高中(含中专)和大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分别提高16.55%和62.91%。体现了我省高职院校、高等教育扩招工作有序推进和“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实施的积极成果。
第四,城镇人口大幅增长,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十年间,全省城镇人口实现了大幅度增长。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059.31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8.76%,提高15.46个百分点,比上一个十年的增幅又上升1.89个百分点,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五,长沙市人口首破1000万,人口集聚效应显现。普查数据显示,长沙市常住人口为1004.79万人,居全省首位,比2010年增加300.70万人,上升4.41个百分点,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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