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VNO—Virtual Network Operator),是指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市场能力等)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电信运营商按照一定的利益分成比例,把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其自身则腾出力量去做最重要的工作,同时电信运营商自己也在直接发展用户。
虚拟运营商牌照
工信部在2013年底和2014年初先后向两批共19家民营企业颁发了虚拟运营商牌照。2016年,虚拟运营商将迎正式牌照发放。 2018年4月28日,工信部发文,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将虚拟运营商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
虚拟运营商号段“170”号段为虚拟运营商专属号段,“170”号段的11位手机号前四位来区分基础运营商,其中“1700”中国电信的转售号码标识,“1705”为中国移动,“1709”为中国联通。而且虚拟运营商的客服也从10020到10039延续了基础运营商的号码规律。
2019年1月6日,17家虚拟运营商企业在京联合启动并发布了165全新号段。
虚拟运营商现状截至2018年11月底,虚拟运营商用户规模达到7621万户,优惠多多,限制也多,充值不方便。
虚拟运营商的到来是对电信业务的拓展与丰富,也将对电信业务提供方的选择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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