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合肥发布微信号6月30日消息,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通知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21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4729元。
2022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合肥市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即26182元,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分别为3141元(最高缴存额为6282元,较去年增加474元),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2022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之间,原则上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
缴存基数执行时间按照自然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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