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恢复高考以来,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都采用分批次录取的形式,根据高校的层次、类型不同在不同时间段分批进行录取。各省设置的招生批次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
其中,提前批次一般指的是军队武警公安院校、师范院校、艺术院校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本科一批指的是“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部属全国重点院校以及当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的院校或专业,也就是通常说的重点大学。
本科二批指的是除了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院校以外的普通本科院校,一般不含民办院校。
本科三批指的是经过教育部批准有招生计划的,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本科。
随着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高考分批次录取改革进入探索阶段。目前很多省区已经将录取批次进行了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成为招生制度改革的前进方向。
高考分批次录取的起源
新中国刚刚成立之时,当时高校招生考试往往因循旧例,高校享有充分的招生自主权,往往从招考办法、考试命题、录取方式等各个环节都有学校负责实施。
一直到1952年,统一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开始逐步建立,开始由国家统一组织招生考试。
到了1959年,国家高考录取制度进一步改革,明确提出了“一次考试,分批录取的办法”,目的是“使较好的学校录取较好的学生”。
这就是首次正式提出高考分批次录取,当时明确分三个批次进行招生。
在当时的背景下,高等教育以及各行各业都处于百废待兴,国家只能先集中有限资源发展一批重点高校和重点专业,分批次录取的高考招生制度,使得重点高校生源数量和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高考分批次录取制度不断完善
1977年恢复高考之后,教育战线最为紧迫的任务是如何选拔人才,当时招生制度的指导思路是“把最优秀的人才集中到重点大学进行培养”。
当年在高考录取时,首先保证重点院校的优先录取权,许多高分考生最终录取到比原本填报第一志愿更好的学校加以培养。例如,当时高分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是陕西师范大学,最终却被北京大学录取。
1978年,教育部提出高考招生的学校分为两个批次进行,全国重点院校、部分军事院校等第一次批次录取,其他院校第二批录取。
此后高考分批次录取制度不断被完善,录取批次进一步细化。
进入21世纪以后,逐步形成了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等层次。
高考分批次录取弊端逐渐显现
虽然分批次录取设置是为了保证重点高校录取新生的质量,但随着高等教育质量的快速发展,分批次录取开始固化高校层级,招生制度的弊端开始显现。
随着教育质量的发展,很多高校之间、专业之间教育质量的差距在逐渐减小,采用行政方法人为的进行录取批次的干预,无形中剥夺了一些普通高校的生源选择机会。
在家长和高中生的认识中,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就会被认为是“重点大学”,而本科二批的大学质量必然比不过本科一批,这种看法无疑是有失公允的。
实际上,一流专业才是凸显高校办学特色的重要载体,办学特色是高校发展的靓丽名片。
高考分批次录取在导向上,对于高校而言更多追求“大而全”,对于学生而言更多追求高校的牌子,而影响了对专业选择和自身发展的判断。
分批次录取不但把高校进行了分层,而且也将高校毕业生按批次划分出了层次,这种划分方式直接导致用人单位在选择毕业生时,优先选择重点院校毕业生。
这也直接导致很多用人企业先看“学校”,再看“能力”,对于高校毕业生出现学历歧视等现象。
可以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逐步取消录取批次以保障教育公平,已经逐渐成为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共识。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在路上
2014 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从国家层面明确了招生改革的方向。
实施意见指出:“要改进录取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至此,逐步取消招生录取批次予以明确。
目前,全国各省区都在高考招生制度上进行积极探索。
例如上海在2016年除了提前批次以外,其他本科批次全部进行了合并。再例如,山东、浙江在2017年、广东和辽宁在2018年也分别将本科批次进行了合并。
也就是说,现在上海、山东、浙江、广东和辽宁等省份已经不再存在本科二批这么一说了。
此外,北京、河南、云南等多地也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进行了合并,可以说逐步取消分批次录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在可预见的将来,随着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入,本科二批将逐步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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