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消息,《电商报》获悉,为保障天猫双11期间营销平台用户权益,天猫营销平台拟对“活动后降价”规则条款进行优化调整。本次变更的内容将在2019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

天猫营销规则及方法:天猫营销平台拟对(1)

据了解,活动后降价是指,商家的商品在参加营销平台活动结束后15日内,出现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其参加营销平台活动期间实际成交价格中位数的情形。

规则显示,商家在同一自然年内首次出现活动后降价行为,平台对商家给予警告,当日(自然日)内活动后降价处罚不扣分;再次及以上出现活动后降价行为,商家将被扣3分,且当日(自然日)内活动后降价扣分不超过9分。

值得注意的是,天猫营销平台公告显示,参加活动商品属于以下类目的商品,平台不对其进行“活动后降价”考核:

除此之外,以下玩法或工具优惠的金额也不计入“活动后降价”考核:

1.天猫购物券-日常、含平台出资的品类券、天猫积分、店铺优惠券;

2.积分许愿池、88vip付费会员、新人极致货品、新粉购、中国大陆以外地区promo code优惠码、宠物卡、支付宝花呗立减;

3.天猫/淘宝网官方发起的特殊大型营销活动过程中商家使用的官方优惠玩法,以及天猫官方发起的普通大型营销活动过程中使用的官方优惠玩法:如前N件X折。

4.商家在营销平台活动及每日返现、超级品类日、超级品牌日中,使用营销平台官方工具,如:聚划算拼团、聚划算跨店满减等。

不仅如此,天猫/淘宝网官方发起的特殊大型营销活动商品订单;参加聚划算、淘抢购、天天特卖、每日返现、超级品类日、超级品牌日营销活动的订单;秒杀、免费试用、天猫U先样品试用、新零售线下订单(天梭订单、特权定金及现场分阶段成交交易、家装/汽车行业的快捷收银订单)等也不属于“活动后降价”考核范围。

附《关于营销平台“活动后降价”规则修订的公告》链接:

关于营销平台“活动后降价”规则修订的公告

来源: 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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