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余华最具代表的作品之一,自1993年发表以来,多次再版,以其独特的文学魅力,迄今畅销不衰。余华的早期作品,大多是揭露“人性的恶”与现实的丑陋。而《活着》,是余华作品的分水岭。余华说:《活着》的写作灵感来自美国民歌《老黑奴》。歌曲中的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而去,但他仍然能积极去面对这个世界。这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

《活着》是一部充满血和泪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四十到八十年代,随着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一家不断经受人间苦难,最后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一头老牛和他相依为命。整个故事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余华通过浓缩的苦难,来表达活着的意志、生命的顽强。

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好的说说(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1)

电影《活着》

《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是一个家境显赫的地主少爷。家里有一百多亩地,还娶了门当户对的米行老板的女儿家珍。福贵年轻时吃喝嫖赌,什么事都干过。在最后一次输光家产的时候, 他老婆家珍就找到了赌馆,跪着央求福贵跟她回家。福贵对她一顿拳打脚踢,然后让赌馆里的人把她拖出去了。这天晚上,他老婆家珍带着七个月的身孕哭着走回家,也就是在这天晚上,福贵输光了他所有的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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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他还债,徐老爹把所有的家产都换成了铜钱,装了两大筐,上面盖了叶子,让福贵挑着这两大筐的铜钱去城里还债。还对福贵说:

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

他顿了顿又说: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

在一穷二白之后,没过多久,徐老爹就饮恨去世了。

福贵把家里的一百多亩地都输给了龙二,终于下定决心,用自己的能力养活家里人。他穿上了粗布衣服,成了自食其力的农民。家珍也从娘家回来,带回了半岁的儿子有庆。他想着,这个家全了,日子可以踏踏实实地过下去,他开始心疼自己的女人和娘了。但是这种穷并快乐的时光却不能长久,他娘又病倒了,福贵去城里请郎中,在请郎中的时候被国军抓了壮丁,死里逃生,直到成了解放军的俘虏才被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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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三年已经过去了,跑回家的福贵,发现他娘死了,他的女儿凤霞在一场高烧以后,变成了哑巴。好在这时候村里头土改, 他分到了龙二租给他的五亩地,龙二反而成为地主,戴着地主的帽子被枪毙了。小说中,龙二就对福贵说:

福贵,我是替你去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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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到这里,日子好像又重新安稳起来,然而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

先是家珍得了软骨病,她的病 眼看越来越不好了,就向福贵交代了后事,她说:

我死了以后,你不要用麻袋装我,因为麻袋上面都是死结,我到了阴间解不开的。

但是余华却要让生龙活虎的有庆先死,有庆是死于给县长的老婆献血。县长的老婆是校长,难产,学校就组织学生们给她输血。有庆的血型对上了,为了救县长老婆的命,县医院的医生就把有庆的血给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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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凤霞,凤霞本来嫁给了城里一个老实巴交的搬运工叫二喜,二喜是一个歪头,但是很孝顺,也疼凤霞。凤霞是死于生孩子时候的难产,孩子生下来了,她却死了,孩子取名叫苦根。小说里写有庆和凤霞的死,都写得催人泪下。有庆死了,福贵瞒着家珍,但家珍其实心里都明白,她让福贵背着她到村西去看看有庆的坟,小说里头就描写她两只手摸坟上的泥土,坟下面是有庆,却一点力气都没有。福贵说: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见我儿子赤脚跑过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这里提到赤脚,是因为之前有庆养了两只羊,每天早上要先割草去喂羊然后再去学校,中午还要跑回来喂羊,家珍给他做的鞋穿了不多久鞋帮就掉了,福贵就说“你再这样穿鞋,我就把你的脚给剁了”,然后有庆就不穿鞋了,他就赤着脚跑,然后到了学校再把鞋穿上。

凤霞难产死的时候是下着大雪,二喜是冒着风雪把凤霞背回家的。 小说的讲述是:

家珍的脑袋就低下来看着凤霞,那双眼睛定定的,像是要从眼眶里头凸出来了。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下来,只是看着凤霞,手在凤霞的脸上和头发上摸着,只是偶尔摇了摇头。

凤霞身上的雪化了以后,整张床上就变成湿淋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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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两个孩子都死了以后,家珍也就死了,死的时候她说:

凤霞、有庆都死在我的前头,我心也定了,用不着再为他们操心了,怎么说我也是做娘的女人,两个孩子都孝顺我,做人做到这样,我也就该知足了。

福贵感觉到家珍的手臂一截一截地凉下去,她全身都凉了,还有胸口一块地方暖和着,然后他的手就贴在那个胸口上面,感觉到胸口的热气就像从他的手指缝里一点一点地漏了出来。写得很细腻,让读者泪目。

家珍死了,还有二喜和苦根。二喜是在装水泥板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挤扁的。苦根刚过五岁就能够帮着干活了,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最后却是吃了太多的豆子给撑死了。因为三年自然灾害,家里面没有零食,苦根发着烧,福贵就给孩子煮了一锅的豆子,没想到他岀门以后, 孩子贪嘴,等他回来,苦根已经被撑死了,嘴里还有两颗没嚼烂的豆子。

这时候就只剩福贵一人了。他在牛市上买下了一头只够活两三年的老牛,心想自己可能都活不过两三年。有人就说:"福贵,我看它的年纪比你爹还大。"还有人说"是两个老不死”。

故事的结尾,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他们俩相依为命,艰难而平淡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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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死亡的过程,掀起了一波又一波苦难的浪潮,却只为了表现一种人生态度:

活着很难,可正是因为难,才有意义。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

活着是见证,小说里的福贵见证了龙二和春生的死。龙二为了发财致富,设计赌局坑害了福贵,和福贵交换了角色,一解放,地和家产都分掉了,他也被枪毙了;春生选择从军,后来成了县长,但遇到文革,他熬不住批判,最后自杀了。所以,福贵说:

像我这样,越混越没岀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我还活着。

但他的活,就必须要见证一个个人的死,经过一次次生离死别。

用余华的说法,一个家庭如果四世同堂都在,你用“活着”去写他们就毫无价值,只有一个个人都死了,只剩下福贵这样一个老人所凸显的活着,才特别有力量。

小说写一个接一个的死亡,都没有哭天喊地,很节制和含蓄的悲伤。在余华的小说里头写温情的目的,好像都是为了表达随后到来的苦痛。在他笔下,死亡总是很轻易就来到了,这可 能跟他小时候的经历有关。余华的爸爸是医生,他家后来就搬到了医院里去,他家住的门对面就是太平间,他说他小时候就坐那儿看太平间前面的哭天喊地。夏天天热的时候,还会睡到太平间那个水泥床上去,他说那个水泥床上面很凉快。在这个小说里头,死亡表达的都是福贵的朴素面对,这其实是余华对存在本身的一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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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之所以能成为一部伟大的作品,除了它展现给读者的曲折的故事情节和积极乐观的人生导向,同样离不开它深藏于每个文字背后,看似简单却充满智慧的普世哲学。这部小说的文字都是娓娓道来,波澜不惊,他讲了一个悲惨到底的故事。

最后,余华这部小说是讲活着的意义--活下去就要承受一切,承受是为了承袭,人类因此才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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