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调整轻型多用途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此前发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区域及道路限制货车行驶的通告》(深公交通〔2022〕113号)中的限行措施不再适用于轻型多用途货车,全新限行措施如下:
1.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驶入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
2.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红荔路、笋岗路、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上步路、皇岗路、彩田路、新洲路、香梅路。
3.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限行规定限制。
4.新能源“轻型多用途货车”仍按新能源车辆限行优惠政策执行。
5.本通告自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2月14日施行。
相比之下,全新限行规定相较此前执行的措施放宽幅度巨大。此前,深圳市针对小型货车统一进行大面积限行管理,不仅设有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的区域和路段,每日7-20时和工作日高峰期限行区域和路段同样众多(参见下图)。此次调整轻型多用途货车限行措施,极大解放了皮卡等车型在深圳市的通行便利性,同时将对广东省皮卡解禁形成促进作用。
广东省是传统意义上的皮卡销量大省,2021年全年狭义皮卡销量为19858辆,在有皮卡销量统计数据的全国31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排名第七位,广州、深圳、东莞三大经济发展强势的地级市是广东省的主要皮卡销售地区。深圳是自广东省首次通过官方释放皮卡解禁信号以来,第三个有明显政策动作响应的地级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桥头堡和经济特区,深圳放宽多用途货车管理限制,表明了我国一线城市具备逐步放宽皮卡限行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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