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里差了一个字,理赔款大几十万说没就没,这种事情段子爱写,新闻也爱报导,但其实这都是真事。

这些年来我们也见过不少因为病历多个字少个字,或者被保险人与合同中哪个字眼不符合,结果失去理赔款的例子。

在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都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而我们在分享拒赔案时,大家也多是站在被保险人这一边。

但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却引起了激烈的讨论,不少网友破天荒地站在了保险公司的一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

与保险公司打官司胜算多吗(合同差了一个字)(1)

一、案件情况

1.车祸伤残,却被保险公司拒赔

2016年3月,山东的马先生给自己买了一份太平洋安行宝两全保险,保额10万,年交保费一千七。

由于是两全保险,如果到期没出事,保费是可以拿回来的。而且这份保险说是交通意外、自然灾害、航空意外都能保,马先生觉得这种产品怎么买都吃不了亏,心里十分满意。

2017年7月,马先生在驾驶三轮车时,不幸发生车祸,虽然人还活着,但右股骨开放性骨折,右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伤残鉴定的结果为6级伤残。记得自己还有一份保险,马先生带着各项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保险公司拒绝了马先生的理赔申请,因为马先生购买的安行宝两全保险,保险责任只包括意外身故和全残,不赔付意外伤残

也就是说,除非马先生身故了,或者达到了全残(一级伤残),否则他哪怕断了整条腿截肢,也没办法拿到赔款。

与保险公司打官司胜算多吗(合同差了一个字)(2)

2.伤残全残差别大,对簿公堂一年多

买了意外险,防的就是意外,结果你告诉我要么死了要么人废了,否则别想拿钱?马先生完全不能接受,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保险公司认为,合同如何约定,就应该如何理赔,如果赔了马先生,一来不符合约定条件,二来对其他人不公平,不能开这个口子。

但法院考虑到正常人的理解中,意外险不可能只保身故和全残,这是不合理的。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这样规定,是在故意减少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所以一审法院判太平洋保险公司赔付50万给马先生

保险公司对此不服,提起二审。

又一轮折腾下来,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马先生也终于拿到了50万的理赔款,而此时,距离马先生申请理赔的时间,已经过去了足足一年多。

与保险公司打官司胜算多吗(合同差了一个字)(3)

二、案情分析

抱着病体准备材料,参加一审和二审,个中滋味可能只有当事人才能体会。

但对于这个案子,马先生和保险公司却各有支持者。

马先生的支持者认为:

1.保险公司的条款就是为拒赔埋了许多坑,玩的就是文字游戏,所谓的“不保意外伤残”根本就不合常理;

2.马先生在买保险时没有人给他解释合同内容,只知道挑好的说,如果早知道不保伤残,马先生会不会买这份保险都是未知数;

所以就应该判保险公司赔付,省得一天天地想着坑老百姓。

而保险公司的支持者则认为:

1.条款清楚明白地写了不保全残,怎么写就怎么赔,不保全残为何要赔?与约定不符;

2.你也赔,他也赔,条款最终就成为了一个写在纸上的笑话,到时候保险公司不得不涨价或从其他方面“找补”,对民众而言也不是什么好事;

3.本案法院明显偏向被保险人,马先生推翻合同强求理赔,保险公司才是受害者。

与保险公司打官司胜算多吗(合同差了一个字)(4)

结语:

案件已经告一段落,保险公司也老老实实地支付了赔款,但通过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却不容忽视,一是保险公司抠字眼,缩减保障责任;二是消费者投保前对合同理解不到位,也没有渠道来让他理解到位。

这种情况下,很多案件自然只能通过司法来解决,这也就成了“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告到法院就赔”的原因。

对于这个案件,大家更支持消费者还是保险公司呢?欢迎留言讨论。

我是梧桐君,欢迎关注,有任何保险方面的疑问都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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