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自从有了手机,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已不再是从南极到北极,而是从知道到做到。

随着《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颁布实施,争议多年的中小学生限制使用手机,终于在福建又多了一个法律依据。

9月1日起,福建省立法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进入课堂,限制手机进入学校。根据《规定》,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带入学校的,学生应当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管理;未经允许带入学校的,老师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校协同进行教育。这是继2018年8月《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颁布四年后,国内又一次“小切口”立法,尝试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管得住、用得好”。

近年来,随着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普及,对正处于身心发育、习惯养成和价值观形成关键期的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的影响与日俱增。手机等电子产品对学生身心发育弊大于利,已成为全社会和绝大多数学生家长共识。

遗憾的是,共识归共识、努力归努力、成效归成效!手机等电子产品功能的不断升级,对学生们难以抗拒的诱惑性侵蚀,对家长与孩子们为手机“斗智斗勇”的焦虑和困扰从未消减。

事实上,近年来国内专家学者甚至各级人大代表呼吁,立法禁止校园用手机的呼声不绝于耳。国家对一些中小学生沉溺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管控也从未懈怠。

关于中小学加强手机管理的通知(评论中小学校园限用手机重在实效)(1)

2018年8月,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202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正案)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2021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同时强调,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这些由国家层面制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传递出的信号和风向标不言而喻。可到目前,这些针对性极强的政策法规并没有奏效,也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手机等电子产品禁而不止,依然是中小学校园管理的普遍难题。

因势利导从立法层面明确中小学校园内限用手机当然值得点赞喝彩,更期待全社会合力构建孩子们不沉溺于“屏幕世界”的努力——从知道到做到,关键看实效。

责编:乔靖芳

主编:田茹

校对:孙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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