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月21日通报,2020年1月16日12时许,高速二大队值班室接110指令,有群众报称:其驾驶的车辆在途径揭普惠高速公路锡场收费站时被车追尾。交管股副股长张伟接到警情后迅速带领民警赶往现场,到事故地点后发现有一辆大型客车被一辆大众轿车追尾,路面上掉落着受损零件,周围还有其他车辆快速行驶。
为确保及时处理交通事故,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和其他危险性事件,民警观察周围确保安全后停车靠边,立即做好事故现场的防护措施、设立警戒线、放置锥筒,并引导后续车辆注意避开前方事故现场。
经民警现场调查并调取监控了解,事情发生反转,事故是由于大客车司机柯某(男,39岁)驾驶车牌号为粤U03XX的大型客车从深圳返回汕头,途经揭普惠高速公路锡场收费广场时因ETC通过时没录取到资料而倒车撞到后方牛某(男,27岁)驾驶的大众牌小轿车,造成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所幸驾驶人员都没有受伤。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柯某行车精神不集中,没有观察路况,且行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是造成事故全部过错,另一司机牛某没有过错,此次事故由柯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负责赔付牛某车辆维修的全部费用。
高速交警提示:行车途中要注意保持安全车距,控制车速,文明行驶,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北青报记者 张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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