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黄冈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突出被通报 多位官员受处分

中新社北京4月2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2日通报显示,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因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黄冈市委副书记等多名官员被处分。

环保问责黄石市(湖北黄冈罗田县环境污染问题突出被通报)(1)

资料图:环境污染。 中新社记者 葛勇 摄

罗田县位于大别山水源涵养区和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2015年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还被评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和湖北省生态县。罗田县经济开发区建于2003年6月,现有企业60余家。

2017年8月,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组成督察组对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督察发现,罗田县及其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大量污水长期直排;承诺的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长期落实不到位;宏源药业、广惠化工、新普生药业、顺惠化工等重点企业长期违法排污;盛兴纺织、集诚织造、天丝纺织、小满纺织、邦鑫纺织等5家企业在未建治污设施的情况下,从2016年6月起违法生产,污水直排,且拒不落实环保部门下达的停产整治要求。

黄冈市对该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多次现场检查,但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没有下力气推动解决。罗田县及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整改不力;对基础治污设施建设、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等工作落实不力;对企业长期违法排污行为查处不够,处罚不力;对有关企业未建治污设施即投入生产问题置若罔闻,甚至暗中支持企业违法生产。

2017年12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督察情况和责任追究问题案卷移交湖北省。经查,湖北省纪委决定给予黄冈市委副书记张社教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黄冈市环保局局长周秋英行政记过处分;对黄冈市环保局副局长汪凇予以诫勉;给予罗田县委书记汪柏坤、武汉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詹红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罗田副县长秦新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山县副县长李文行政警告处分。

生态环境部要求,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及其背后原因十分典型,必须汲取教训,切实转变发展理念,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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