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小梓话情感”。喜欢请点击右上角的“关注”您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谢谢!

A:烦死了,最近老公和家婆都劝我养二胎,好不容易小孩放幼儿园有点私人空间,和老公商量着去找工作,可他们都劝我快点养二胎,还说现在养最好,不然过多几年年龄大了,不好生养。。。。。

B:我的更奇葩!都两个儿子了,家婆还叫我调养好身体,再养一个!说二胎都开放了,三胎也快了!气死我了!以为养个小孩那么容易啊,就会叫我养,又不肯帮我带!叫她自个养去,不是自己亲女儿不心疼!要不是我妈帮我分担下,我腰都要断了。。。。。

C:你们能顾及下我这末婚人的感受吗?照你们这么说,我还要不要结婚呀!

AB:(异口同声)先去看看最新的《婚姻法》吧!特别是房产方面的!

新规内容:

  1. 不管是婚前婚后,只要是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就认定为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2.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为自己名下的房产,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配。
  3.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结婚后房子的涨值部分与另一方无关。
  4.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房产,两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的时候就要考虑另一方还款部分金额进行补偿。
  5. 男方结婚前买了房,婚后他私自将房子出售,妻子想要讨回该房屋,法院不予受理。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6. 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婚后是否要生三胎(生二胎三胎)(1)

C:我还没结婚呢,你们就和我说离婚后财产问题,好像巴不得我离婚似的!

AB:为你好!多了解点,有备无患!C:新规没问题啊,以前不是有很多女的利用婚姻骗财么,新规出现后,就骗不了财了。A:可也有对我们不利的呀。比如说,结婚后,他父母花钱买的房子,离婚后归他,你没份!C:可以理解,他们出钱买的房子嘛,要是我们一起还房贷呢?B:会根据你的还款金额补给你一些罗。C:要是有了小孩,我没上班,没收入,没钱供房,那怎么办?我是为了小孩才放弃工作的呀,这种情况怎么办?A: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然而这条法律要想生效有个前提,就是夫妻要书面签署约定,也就是所谓的分别财产制。然而这么伤感情的事中国人很少去做,所以实际上这一条就很难生效。你会和你老公书面签暑这样的约定吗?C:这的确很伤感情,怎么开口啊,签这个好像奔离婚分钱财去似的。。。。。A:这正是为难之处啊,有感情时,你侬我侬,不好意思说这个,太伤感情。可如果真到了离婚那一步,如果男方不念及女方的好,离婚不分财产给你,那时候女方人老珠黄,没工作,没存款,怎么办?没有小孩还好,要是有小孩,你拿什么争孩子抚养权?拿什么养孩子?

婚后是否要生三胎(生二胎三胎)(2)

​B:而且现在女职工怀孕有180天带薪假期,180天,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企业要给一个即将迈入婚姻的女职工有薪假期180天,如果是二胎,那就是360天!接近一年!你作为企业的老板,你会怎么做?一方面,把女性往婚姻这条路上赶;另一方面,如果真的做了全职太太,我们的权益又如何保障?。。。。。特别想知道:作为未婚的男女,你们会签署这样的约定吗?你们觉得签署这样的约定过分吗?作为老板,你们在招人时,会因为应聘者即将结婚,而婉拒对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