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中学周老师被告上法庭。原来,去年12月,周老师班里一名学生晚自习后离校独自外出,不幸坠河身亡。
然而,家长李先生并未状告学校宿管部门失管失察,而是将矛头指向了班主任周老师!诉讼明确要求班主任老师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据李先生称,儿子是郧阳中学高三学生,2022年11月12日晚自习,周老师对儿子严厉批评,言语尖酸刻薄,儿子回到宿舍,对舍友称想要离校外出,室友发觉异常,电话告知了周老师,但周老师未予理睬。11月13日凌晨,儿子在汉江二桥坠河身亡。
李先生认为,周老师对儿子进行辱骂,是导致儿子跳河的主要原因。事发后学校没有对周老师作出处理,周老师也没有道歉。同时,周老师有收受学生家长购物卡的情况,他也向当地纪委作了反映。
目前该事件还在调查中,所能反映出的情况,大多出自家长之口,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比如,周老师是否辱骂学生,学生私自离校,周老师知不知情,溺亡学生到底是轻生,还是意外,周老师有没有收受购物卡等等!
有网友表示:周老师颇受学生喜爱,家长所称的辱骂、不理会并不是事实。
也有网友说:1元就是不要钱要讨公道,生命不能用钱来衡量!
更有网友一针见血:主要是室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给了老师,老师未予理睬!这么看,这个老师对孩子真不是负责,没必要为他洗白!
承受丧子之痛,人间大哀,但整个事件有几处细节需要深思!
第一,为何几句责骂能让孩子有如此大的反应。很显然,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脆弱,大概与家长的溺爱脱不了干系,若一直娇生惯养,孩子对挫折没有心理体验,但人生总会遇到失败和坎坷,他若不适应,依靠自身如何解决?
这实际上是家长惹的祸,学校背的锅,如果任何一个学生被批评几句,都要死要活,那老师岂不成了高风险职业。
第二,学生私自离校,为何学校没有应有的警惕。如果周老师明知孩子出校,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那他是有责任的。况且这名学生是刚刚受到批评,又是在晚上,给予必要的关注是份内之事,只能说,周老师的心真大!
第三,家校关系不该如此冷漠!学生溺亡后,周老师未做任何表示,学校也对该事件表现出沉默和息事宁人,这种做法不正常。就算学校没有责任,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于家庭的关心慰问总该要有,只怕是事关声誉,事关纠纷,人情味浓不起来了!
其实,如果都能相互理解,家长也不会用1元作为代价,诉讼周老师的一声道歉,用秋菊打官司里的那句话来说:我就是要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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