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含有氰化物的毒药丸毒杀土狗,并将其宰杀加工后销往餐桌,危害不特定公民生命安全……2021年年初,北海合浦男子岑某和陈某在多个乡镇盗窃土狗达50余条,随后由男子邹某拿去市场售卖,引发当地关注。近日,合浦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三人因犯盗窃罪和生产、销售有毒以及有害食品罪,分别获刑1年6个月至1年8个月。

男子流窜多处杀土狗(毒杀数十条土狗后销往餐桌)(1)

岑某等三人先后落网。合浦警方供图

无业青年瞄准“商机”,2个小时内毒杀10条土狗

25岁的岑某是合浦县党江镇人,长期无业。2020年年底,他和同为合浦人的陈某在当地县城闲逛时,看到街边一电线杆上有则收购土狗的小广告,上面写着长期收狗并加工狗肉出售。

收购的男子名为邹某。双方一拍即合,邹某许诺,无论狗的成色如何,都以11元/斤的价格收购。

随后,岑某和陈某租了一台小轿车,购买一批白色毒药丸和鸭屁股。两人将毒药丸塞入鸭屁股,制成诱饵。

2021年2月21日,岑某邀陈某去偷狗,并篡改小轿车的车牌号码。两人来到廉州镇,在禁山村委会一农户家附近看到两条土狗,岑某在驾驶室向它们各扔了一个毒鸭屁股。仅一分钟左右,两条土狗就死在汽车附近,陈某下车将死狗抱上车后快速逃离。

通过这一手段,在2月21日凌晨3时至5时,两人先后盗走了10条土狗。

据办案人员介绍,截至落网前,岑某两人在合浦县廉州镇、石湾镇、乌家镇、常乐以及星岛湖等乡镇一带疯狂作案,毒杀并盗窃土狗达50余条。

投毒盗狗后低价出售,毒药丸检出剧毒物

盗来的这些土狗均被送到邹某的屠宰点。据合浦县检察院指控,岑某两人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将土狗出售给邹某,之后,邹某将土狗加工成熟食后拉去当地某市场售卖。

“被告人邹某明知其收购的狗是岑某等人通过毒杀方式盗窃所得,仍予以收购和宰杀。”根据统计,邹某先后从岑某和陈某处收购50多条被毒杀的土狗,并均已加工出售。

案发后,岑某、陈某以及邹某分别于去年2月底落网。合浦警方在岑某和陈某住处查获两袋鸭屁股,内含白色毒药丸。后经北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毒药丸内均检出氰离子成分。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氰离子存在于氰化物中,氰化物常应用于工业生产中,有剧毒。办案人员表示,氰化物是国家严格管控的剧毒物质,微量即可致人畜死亡,其不仅会通过血液传递,还会通过渗透作用部分溶解到体液和油脂类物质里,如食用上述毒狗肉会存在较大健康风险。

危害公众食品安全,三名被告人均获刑

合浦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岑某、陈某和邹某三人经事前商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用含有氰离子的有毒物品毒杀土狗,之后将被毒杀的土狗当作食品加工并销售给市场消费者,危害不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其三人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近日,此案在合浦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检方的量刑建议,以犯盗窃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岑某、陈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检察官提醒,被剧毒毒杀的土狗,加工后仍残留毒素,冬天天气寒冷,吃狗肉御寒应谨防毒狗肉。市民选购狗肉请到正规、有食品经营证的销售场所,同时慎吃来路不正的狗肉。一旦发现有来源不明的狗肉,市民也应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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