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实务操作(新租赁准则租赁的识别)(1)

租赁准则修订历程

新租赁准则实务操作(新租赁准则租赁的识别)(2)

新租赁准则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二)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不适用本准则。

租赁的识别

租赁的识别主要解决什么问题呢?将一项资产卖给客户,是销售,其收入的确认根据收入准则。但如果提供一项资产给客户使用,是租赁还是服务?对于客户方而言,是租入还是购买服务呢?举例:某企业要将货物从A地运送到B地,从运输公司租了一辆车,那么到底是租赁还是购买运输服务呢?是租赁企业就要按此准则核算,是购买服务就直接计入要关的成本费用。这就涉及到新准则的亮点之一,如何识别租赁。

(一)租赁的定义

在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实务操作(新租赁准则租赁的识别)(3)

【解析】租赁通俗的说就是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新租赁准则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租赁的识别源于合同,但是,不是说合同上有租赁二字的就是租赁合同,合同要包含准则所界定的租赁要具备三个条件:存在一定期间;存在已识别资产; 一方向另一方转移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此处因为尚不确定是否是租赁,所以主体是“资产供应方”和“客户”。一定期间还可以是数量,就好比期租、程租。

(二)已识别资产

1.已识别资产的指定

已识别资产通常由合同明确指定,也可以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

新租赁准则实务操作(新租赁准则租赁的识别)(4)

2.已识别资产在物理可区分

如果资产的部分产能在物理上可区分,则该部分产能属于已识别资产。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与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例如,光缆的部分容量),则该部分不属于已识别资产,除非其实质上代表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的权利。

【解析】判断是否是已识别资产,首先物理上可区分,就是指有形的、无形的,可以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的权利。

3.实质性替换权。即使合同已对资产进行指定,如果资产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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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判断是否是“已识别资产”,可以采用排除法:排除不是的,就是是。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实质替换权,才是“已识别资产”。资产供应方“有能力”和“有动力”进行替换则认为其有实质替换权。

【例】某咖啡连锁企业与机场签署三年合同,在机场运营咖啡车售卖咖啡。合同约定了租赁的面积,但机场在任意时间都可以要求该咖啡车移动至合适位置。

分析:机场有权力有能力要求该咖啡车移动至合适位置,只要机场有利可图,机场为此付出的代价也不大,所以可以判断机场有实质替换权,该合同就不包含租赁。

如果客户非某项资产不可,资产供应方不能替换该项资产,或者即使能替代,但成本太大,可能性极低,那么应当认为该项资产不可替换。

【例】甲公司(客户)与乙公司(供应方)签订了使用一架指定飞机的两年期合同,合同详细规定了飞机的内、外部规格。合同规定,乙公司在两年合同期内可以随时替换飞机,在飞机出现故障时则必须替换飞机;无论哪种情况下,所替换的飞机必须符合合同中规定的内、外部规格。在乙公司的机队中配备符合甲公司要求规格的飞机所需成本高昂。乙公司不具有实质替换权。

注意:能否替换是基于合同开始日的事项,未来的不确定事项不考虑;因使用不佳、修理维护而替换,不属于此类;难以确定能否替代的,视为不能替代。

(三)客户是否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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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合同是否含租赁的第三个要素是:一方向另一方转移了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此处强调“使用权的控制”,那么是否转移了呢?要从客户的角度进行判断。

1.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企业应当在约定的客户权利范围内考虑其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A. “主要产出” --只需要考虑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经济利益。B. “副产品” --只需要考虑与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C.“几乎所有” 。有些约定固定租金加业绩比例的,是租赁对价,不妨碍享有全部收益。

2.客户是否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 。资产提供给客户,客户想怎么用就用,想什么时候用,想用于什么都由客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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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租赁实务中通常较容易判断,不能直观判断的依据准则规定应具备三个条件:存在已识别资产、客户有权获得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客户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 。例:某企业要将货物从A地运送到B地,要运输货物,从运输公司把车租下来自己或找人运,指定租用某车就存在已识别资产;在一定期间,对这个车有主导,想什么时候运什么时候运,想运啥就运啥,合同期内也不能随意换,除非使用不佳要修理替换零件,车子使用的全部收益都归该企业,这就是租赁;运输公司承运,就意味着企业不能指定哪辆车,当然也不能主导车辆的使用,不能获得相关收益,所以这就是购买运输服务。

另外注意与增值税法中的有形动产租赁、光租与湿租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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