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州优诺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规定被处罚)(1)

6月2日,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公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苏苏相埭应急立﹝2022﹞99号处罚决定书。苏州优诺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项,罚款5.375万元。

苏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州优诺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不符合国家规定被处罚)(2)

苏州优诺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5月26日,法定代表人罗登俊,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爱民路8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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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15 21:19:57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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