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小编从江苏省高院了解到,有的不法分子利用长辈、长者身份性侵未成年人,令人关注。在法院公布的一批典型案例中,一名70岁的老汉先后诱骗4名女童,并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罪行令人发指!
70岁老汉强暴4名女童
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间,70岁的罗某某在江苏一个镇上,以面包、糖果、少量零钱为诱饵,先后将8岁的周某、5岁的吴某、6岁的郑某、4岁的王某骗到家中,强行与这四名幼女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奸淫多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继父两次奸淫未成年女儿
而在另一起案例中,被告人葛某某与被害人葛小某系继父女关系,二人自2008 年起共同生活。2013年至2017年3月间,葛某某在明知继女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两次奸淫继女。
2017年5月31日,被告人葛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应从重处罚。依法以强奸罪判处葛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女孩放学途中遭猥亵,对方是爸爸朋友
2016年12月21日下午3点左右,59岁的关某因受10岁小娟的父亲委托,驾驶电动三轮车接放学的小娟回家途中,谎称刹车有故障,停车后采用亲吻、抚摸隐私部位等方式对小娟实施猥亵,10多分钟后离开现场。小娟回家后告诉了父母,后来关某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关某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判处关某有期徒刑二年。
这3起案例都是长辈、长者性侵幼女的案件。在第一起案例中,70岁的罗某某实施性侵犯罪时间跨度近两年,但由于受害人年龄小,性别意识不强,加之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到位,没能及时发现,以致罗某某连续作案得逞。这也说明,现阶段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性教育及人身安全意识教育的缺乏。
你嫌性教育太早,
坏人不会嫌孩子太小!
正在看文章的你可能有孩子、有外甥,或是认识朋友家的孩子,不妨转发给他们,让更多家长尽早看到此文,最大机会减少孩子被伤害的几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