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乐读论语里仁第四)(1)

【原文】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译文】

  孔子说:“君子关注的是道义,小人关注的是利益。”

【评析】

  本章夫子提出君子和小人的价值取向,区别在于义和利。

  有关于“君子”和“小人”的概念,在夫子的身前与身后是有变化的。夫子之前,君子是对身居上位的统治者的尊称,而夫子之后,君子不仅代指位高权重者,也指品德高尚者。同样,小人原指身份低贱的平民或奴隶,经过夫子的发展,也指缺乏素养、品德低下的普通人。可见,对于“君子”和“小人”,夫子既有继承,更有弘扬。

  把仁义放在心上,把道义挑在肩上,这是君子的担当;把利害放在心上,把利益挂在嘴上,这是小人的气量。“义”是君子的价值取向,当仁不让,舍我其谁;“利”则是小人的价值取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也决定了双方完全不同的道德立场。注重道义的君子,是世间的清流,他们关心民瘼,锐意进取、百折不挠;而注重利益的小人,是俗尘的浊流,他们权衡利害,见风使舵,唯利是图。

  春秋之时,整个社会正面临着剧烈的变革。其中较为突出的表现在于从“学在官府”走向“学术下移。”那个时期创办私学的远不止夫子一人,只在鲁国就有柳下惠、王駘dai、少正卯mao等多人设堂授徒。当时郑国有个叫邓析的人,他所创办的是一所类似今天的法律咨询及培训学校。除了聚众讲学,向人们公开宣传律典之外,他还帮人诉讼。《吕氏春秋》记载,邓析代人打官司要收取顾问费,大的案件收一件上衣,小的案件收一条短裤。邓析擅长辩论,时人称他“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意思是秉承模棱两可的观点,准备无穷无尽的说辞。在诉讼过程中,为达自己的目的,“以非为是,以是为非。”甚至故意歪曲事实。这样一段时间后,“郑国大乱,民口欢哗。”街头巷尾民众的议论异常激烈,最终导致了民风的败坏,于是执政者以祸乱为名,杀了邓析。如果只就邓析办学的目的来看,他培养的不是能担当道义的君子,而是利己主义的小人,这样的教育模式自然也培养不出像颜回、子路、子贡等高水平的弟子。以利害为导向,以利益为驱使,这种急功近利短视的行为,最终不免身败的下场。(第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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