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侵权
理解:就是两个人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两个人各自的行为共同造成了损害结果。
要点:①连带责任。这是法定责任,不会因为侵权人内部的约定而改变,同时受害人也无权免除部分侵权人的责任。
②教唆(帮助) 完全行为能力人=两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 无、限行为能力人=两种情况:如果监护人无错,教唆(帮助)者单独承担责任。如果监护人有错,教唆(帮助)者承担责任的同时,监护人承担相应过错责任。(这里不是连带责任)
思考:如果教唆(帮助)者也是无、限行为能力人的情况,该如何承担责任?
二、共同危险行为
理解:两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但只有一个行为造成损害,且无法确定该行为是谁实施的。
要点:①连带责任(内部按平均分担责任)
②如果只是证明自己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不能免责。只有证明是别人的责任,才能免责。
三、无意思联络的数人分别侵权
理解:两人无意思联络,两个人的侵权行为都造成了损害。
要点:①【累积因果关系】每个行为单独均能造成损害结果。连带责任。
②【共同因果关系】每个行为单独不足以造成损害结果。按份责任,无法确定份额就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