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
《法治最前线》报道了
“有人在南宁凤岭儿童公园拍不雅照”一事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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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设施上拍裸照 是行为艺术还是有伤风化?
事发后,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很快锁定两名当事人。
1月5日下午,
民警依法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1月6日,
警方发布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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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凤岭派出所副所长覃一峻告诉记者,照片中的女子张某今年20岁左右,“她自称是业余模特,2019年最后一天,她和自由摄影师薛某相约来到凤岭儿童公园拍照,期间就做出了不雅行为。”
对于为何要拍这些不雅照?张某回应称,觉得自己身材好,想留着自己的青春,因此拍照留念。在拍摄时,张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八条,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薛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公共场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遵守公共道德,如果引发不良的后果,公安机关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广大网友对这类不雅视频以及照片不要传播,否则公安机关也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传播者,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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