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曾是人类主要的运输方式之一。按照现在对马的分类,可以大致有300多个品种的马。
这么多品种的马,偏偏就是没有身上带条纹的那种马。要知道,现代马匹和斑马在5500万年前同属一家,都是来源于始祖马(Hyracotherium)。
想一想,如果在一众骑兵队里,其他人都是棕褐色的普通马匹,而你却骑了带条纹的斑马,想不鹤立鸡群都难,不就相当于在古代拥有了一兰博基尼,该是一件多么值得炫耀的事。
确实,因为就有人尝试这么做了。上个世纪初的英国,几乎没人认为斑马可以驯化,用当时的话说,他们觉得斑马是“不可救药”的野生动物。
维多利亚时期的人们对动物的分类很简单,对人类有用的动物和没用的动物,没用的动物被看作是不可原谅的罪过。
但偏偏有一个人不信邪,他叫莱昂内尔·沃尔特·罗斯柴尔德,是一个动物学爱好者。之所以是动物学爱好者,而不是动物学家,因为他只收藏动物标本,但不研究。
他的收藏癖好堪称狂热,还为自己从世界各地买到的各种标本建了一个私人博物馆,少说也得上万件藏品。和其他私人收藏家不同,他还会把自己的博物馆作为公共展出,这点还是值得表扬的。
回到话题上,他对野生动物如此的“热爱”,觉得斑马也是马,立马托人从非洲运来了几匹斑马,搞了一辆斑马车。
最离谱的是,他还自己驾着斑马车驶过白金汉宫前面。这让人不能不怀疑就是一场让自己出名的作秀行为。如此的操作一下让他闻名于世。
后面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他这确实就是作秀,因为自此以后他再也没有驾驶那辆斑马车上路。几千年来,人类都没有成功驯化过斑马,罗斯柴尔德自然也不能成功。
斑马之所以那么难驯化,很大一部分原因和它生活的地方有关。人类骑的马,不管是蒙古马,还是阿拉伯马,又或者其他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来自欧亚大陆。
而欧亚大陆和非洲大陆有一个区别,就是没有众多的大型捕食者,比如狮子、猎豹、鬣狗一类的。
斑马作为一个在遍地都是威胁的动物,进化成了一种特别警觉、反应敏捷的动物,面对危险时会逃跑。即便被捕获,也依旧有强大的反抗能力。
斑马一脚可以踢碎狮子的下巴,甚至还会咬其他动物。2013年的时候,美国一家动物园里,一只瞪羚就被斑马给咬死了,饲养员想上前阻止也被咬了好几口。
加上对人类本身就有很强的警惕性,在野外压根很难靠近斑马。
按照博物学家弗朗西斯•高尔顿(Francis Galton)的说法,驯化的动物得符合这些标准:自身渴望舒适的环境、容易照顾以及会主动靠近人类。综上所述,斑马并不是一种“人类友好型”动物,不符合驯化的标准。
人类不是不想骑斑马,而是骑不了这种狂野的动物……
来源:把科学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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