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如何理解规则运用中一个很有意思的术语:知道或几乎肯定》提到的案例(见文后链接),有球友问:如果走到果岭后发现球进洞了,算不算一杆进洞?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所述案例的实际情况,是到果岭后找不到球了,按规则只能做遗失球处理。

如果是发现球进洞了,或者在果岭边的罚杆区内找到了初始球,或者发现初始球卡在某一堆长草中等等,那就属于确定了初始球的最后状态,必须在球场的现有状态和球的现有位置打球——进洞了就不用再打了,下水了就按罚杆区规则处置,在长草中就想办法救出来或宣布不可打。

开球进白球线内的球能不能打(续上篇球友提问)(1)

球友提出来的问题是:怎么找不到就算遗失球、在洞里面发现的就算进洞了呢?谁能保证不是其他人或者什么阿猫阿狗之类把球给弄进洞的?

这同样属于规则运用时判定事实的问题。

发现球进了洞(包括下水或进长草等),无非也是两种可能:

第一,本来已经在果岭上静止了的球,因为重力、自然扰动因素或风吹等又滚动了,最后静止在某个新的地点(洞内、长草、罚杆区等)。

第二,本来已经在果岭上静止了的球,被小猫小狗之类的动物弄动了,或者被其他人恶作剧(踢一脚、丢进洞等),最后静止在某个新的地点(洞内、长草、罚杆区等)。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不罚杆,球最后在哪就在哪处理第二杆。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也不罚杆,换一个球,估计一个球原来在果岭上静止的地点放置球,打第二杆。

那么?是不是其他人或者什么阿猫阿狗之类把球给弄进洞的?

当然有这个可能——但是,必须找到确切的证据(如有人看到了这个情况),不能以主观推测作为判定事实的依据。

按照规则的公平精神,这时候适用的处置原则,就是对球员有利——如果有证据表明是发生了第二种情况,那就按静止的球被外部因素移动这条规则来处理,否则就按第一种情况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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