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140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默示的意思表示包括两种:

1、推定。当事人并不用口头和书面形式,而是从行为人作出的特定积极行为推知其意思表示内容。

2、沉默。即从行为人的单纯沉默(消极不作为)中推知其意思表示内容。

沉默在法律上的含义(在法律中表示沉默)(1)

作为的默示是一种积极的意思表示方式,其主张权利或接受义务的意思表示明确,可以直接根据其行为确定其意思。不作为的默示则不同,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否则,不能视为意思表示。

单纯沉默视为意思表示的法条依据如下:

1、《合同法》第47条第2款,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合同法》第48条第2款,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沉默在法律上的含义(在法律中表示沉默)(2)

3、《合同法》第171条,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4、《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继承法》第25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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