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因法之名》以平反冤假错案为题材,这在国内电视剧市场上还是第一次,凭着这个题材,电视剧已经吸引了很多关注的目光。

电视剧在开始几集交待了案件发生的背景、起因、侦破过程,以及主要人物关系后,场景从1996年一下子切换到12年后的2008年,年轻一代登场,故事情节也演变成年轻人之间的爱情。副检察长邹雄的女儿邹桐爱上了“杀人犯”许志逸的儿子许子蒙,更为“狗血”的是公安局长葛大杰的女儿葛晴居然也暗恋着许子蒙。我不看好这段戏,其一是因为这段爱情戏与平反冤假错案的主题没有必然联系,其二是这里的爱情缺乏合理逻辑,其三是这段爱情付出的代价太过沉重。

因法之名的邹桐谁扮的(因法之名中邹桐与许子蒙的爱情戏)(1)

为什么与主题没有必然联系?

●造成这起冤假错案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20多年前,司法实践中“有罪推定”的理念还根深蒂固,类似许志逸这种冤假错案在那个年代不是个例。这虽然不能成为产生冤假错案的借口,但作为推进法治文明、时代进步的一种代价已经十分沉重,没有必要再加上一段悲剧的爱情故事。

●这起冤假错案是许多人为因素的叠加。从剧情上看,这起冤假错案本可以避免,邹雄、葛大杰等人也在不同时机、不同环节提出过疑义,但许多人为因素的累积叠加导致了错案的发生。结局固然令人扼腕,但却非常真实,倒是之后的爱情戏的发生给人一种不合情理之感。

●这起冤假错案的平反,虽然最后由当事各方的后代来完成,但这与个人感情没有任何内在联系,更多的是法治进步的结果,是司法机关勇于自我纠错的责任和担当。

因法之名的邹桐谁扮的(因法之名中邹桐与许子蒙的爱情戏)(2)

为什么爱情戏缺乏合理逻辑?

●邹桐与许子蒙虽是小学同学,但案发时他们只有10岁,从现实社会情况来看,最多到小学毕业,两人就会分开,之后也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他们之间的爱情不具备任何时间和空间基础,不合逻辑。

●邹桐的父亲作为检察官,为人正直、宽厚、富有学养,这样的家庭培养的孩子应该是明事理的孩子。邹桐的本性也很善良,案件发生后,只有10岁的她对许子蒙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与其他同龄孩子对许子蒙的歧视、嘲讽形成鲜明对比。但是同情与爱情完全是两码事,他们之间的爱情不具备基本的情感基础,不合逻辑。

●邹桐对许子蒙产生好感是因为他文笔很好,是一名网络写手,写出的小说在网络上很受欢迎。2008年,许之蒙也就是刚开始在网络写手中崭露头角,还远远没有成为网红写手,也没有出现过要死要活的铁杆粉丝;而邹桐却是政法大学的法律专业本科生,即将毕业,有一个美好前程。但那时,邹桐却跑过去找到许子蒙,两个人就相爱了,他们的爱情不具备起码的社会基础,不合逻辑。

因法之名的邹桐谁扮的(因法之名中邹桐与许子蒙的爱情戏)(3)

为什么代价过于沉重?

●副检察长邹雄反对女儿与许子蒙在一起,父女间发生过激烈争吵。邹桐却因为所谓的爱情对父亲的忠告不闻不问、对父亲的痛苦不管不顾,甚至发展到要离家出走的地步。父亲阻止他们不成,心情不好,在开车去单位的路上,意外发生车祸身亡。邹桐这才醒悟,然而回头之后,她不光失去了所谓爱情,更是永远的失去了父亲,太过惨痛。

●许子蒙从小生活在有一个“杀人犯”父亲的阴影之中,背负着巨大的精神枷锁,形成了孤独、自卑、敏感、脆弱的性格,可以说他的人格是不太健全的,他的世界是灰暗的。邹桐的付出给了他光明,但是随着感情的终结,他又重新被抛到黑暗之中。一个无辜的孩子,接连遭受命运和生活的无情打击,这不仅不公平,甚至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不可预知的后果。当然这一点还要看剧情发展,我不好猜测,但如果许之蒙有报复社会的心理,会有更多无辜的人为之付出代价。

●父亲意外亡故,爱情被迫死去,邹桐在道德上充满了负罪感。她采取了近乎自虐的方式,强迫自己忘掉过去,读研4年连一次家也没有回去,毕业后本来可以留在省城,却申请到了偏远的监狱担任驻监检察官。但是时间和空间的变化只能让记忆深埋,最终还是无法忘记。时隔4年,当她再一次得知许子蒙的消息后,还是迫不及待地赶了过去。对于一个继承了父亲优良品格的美丽的女检察官,这样的剧情安排是对人性的摧残、是对美的摧残,与构建公平正义、良俗有序社会的初衷极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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