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处罚规定(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1)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力度,江苏省民政厅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对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近期,江苏省民政厅对江苏启英教育培训中心等18家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全省性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具体名单如下:

1.江苏启英教育培训中心

2.江苏华新教育培训中心

3.江苏天策教育培训中心

4.南京东方文理研修学院

5.江苏中移网上家长学校

6.江苏都市建设高等研修学院

7.江苏赛联信息产业创新成果孵化中心

8.江苏省盐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9.江苏省梨业协会

10.江苏省高等学校印刷协会

11.江苏省蛋品行业协会

12.连云港市兴港助保基金会

13.江苏省星美生育关怀基金会

14.江苏长新爱心救助基金会

15.江阴北缪家爱心基金会

16.江苏协力爱暮基金会

17.江苏博爱助困基金会

18.常熟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来源:江苏民政

来源: 微讯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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