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就业培训免费吗(乌市免费就业培训打破户籍限制)(1)

新疆晨报讯(记者 马蓓)政府免费就业培训将打破户籍限制。今后,乌鲁木齐市的非户籍人员和流动人口,也可以参加免费的就业培训了,政府给予补贴800元至3500元,有40多个工种可选择。

乌市首次将非户籍人员纳入免费就业培训的范畴,让这类人员掌握一技之长,尽快实现就业。4月27日,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吕涛介绍,参训须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对非本市户籍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技能 双语”培训。可培训的工种包括电工、焊工、美发师、烹饪师等一些传统工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工种共计40多种。

吕涛介绍,此次的免费就业培训不指定培训机构,吸纳非本市户籍人员就业的用工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开展培训。

同时,乌市非户籍人员也可在乌市2016年年审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培训补贴采取培训机构(企业)代为申领的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实行免费培训,并给予一次性交通误餐补助。

根据培训类型、培训层次、培训课时和培训成本核算,补贴标准执行A、B、C、D四类工种,培训补贴最低为800元,最高不超过3500元,每人每天给予交通误餐补助20元。

参训人员可到社区也可到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企业)报名,报名时须按区(县)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并填写《就业能力培训个人申请表》。

据了解,乌市非户籍人员就业能力专项培训计划实施1万人。第一阶段计划实施培训5000人。目前,已完成培训278人,上岗就业146人,正在参训317人。

如《人民的名义》想要套取培训补贴?首府没门!

把工厂工人变成学员,然后安排“假老师”进行授课,学员现场学技能,最后拍成宣传片,这就是现在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出现的一幕,假借场地冒充培训机构,骗取政府培训补贴,而在现实中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新疆晨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起,乌市免费就业培训开始执行,每年的培训人员在3500人至4000人,培训机构的选定上也是非常的严格,培训补贴的发放也有具体的规定。

“参训人员不必担心培训机构的资质问题,乌市现有的107家培训机构全部都是经过人社部门年审鉴定合格的,不合格的根本做不了培训,政府也不会给其拨付培训补贴。”吕涛说。培训机构的培训课时、补贴拨付比例都是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而可以承担就业培训的机构,除了硬件实力强、师资过硬且就业率高外,也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承担培训的培训机构需按照《关于开展非本市户籍人员就业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工种,两年内有正常开展该工种培训的记录;连续两年参加乌鲁木齐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审考核“合格”等次;一年内未经任何投诉、举报且社会培训口碑良好,有承担过全市专项培训经历的培训机构优先考虑。

吕涛介绍说,对于培训补贴的发放要求也相当严格。培训机构须向审批开班的区(县)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资金,区(县)人社部门负责相应班期的资金审核拨付工作。对自治区和国家统考的职业(工种),整班合格率低于25%的,培训机构不得申请补贴;整班合格率为25%至60%的,可申请70%的补贴;整班合格率超过60%的,可申请100%的补贴。

就业能力培训补贴资金的申领,由承担培训的培训机构(企业)在培训结束后申领。参训人员个人实际出勤率须达到80%以上,同一班期只能向一个区(县)申领培训补贴资金。

学员交通误餐补助由承担培训的培训机构(企业)先期垫付发放。发放交通误餐补助须按照先参训后发放的原则进行,以学员个人出勤率达到80%以上的实际天数核准发放。无论任何原因,未参训及未达到出勤率的人员一律不得计入发放交通误餐补助的范围。

此外,各区(县)人社部门每年都会加强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确保专项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就业能力培训。市人社局将实施随班抽查,对于违规培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对已经开展的培训不予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在两年内取消参与乌市任何专项培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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