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云南文山州的近90岁的李奶奶和老伴膝下共有7个子女老人家如此长寿,又儿孙满堂,按说应该是安享天伦之乐然而,在2017年8月的时候,李奶奶的老伴去世了老伴去世以后,七个子女就嚷着要分家,并且还拟定了一份分家协议书协议约定:有关老人的养老问题由四个儿子(何大、何四、何六、何七)平均承担,其中包括生病住院费用和老人归世所用费用,现在老人生活费每人每年凑600元,一次性付清算起来,一年李奶奶一共从四个儿子那获得的生活费用仅仅为2400元,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90岁以上老人可以起诉吗?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90岁以上老人可以起诉吗(年近90岁的老人生病住院)

90岁以上老人可以起诉吗

家住云南文山州的近90岁的李奶奶和老伴膝下共有7个子女。老人家如此长寿,又儿孙满堂,按说应该是安享天伦之乐。然而,在2017年8月的时候,李奶奶的老伴去世了。老伴去世以后,七个子女就嚷着要分家,并且还拟定了一份分家协议书。协议约定:有关老人的养老问题由四个儿子(何大、何四、何六、何七)平均承担,其中包括生病住院费用和老人归世所用费用,现在老人生活费每人每年凑600元,一次性付清。算起来,一年李奶奶一共从四个儿子那获得的生活费用仅仅为2400元。

协议签订后,四人一直按协议履行义务,直到2019年8月李奶奶生病,她给七个子女打电话请他们陪她去医院,七个子女都拒绝了她。李奶奶在邻居等人的帮助下才得以到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七个子女根本不予理睬和照管。

年近90岁的李奶奶无力负担医药费、生活费,住院治疗期间七个子女也从未照顾过李奶奶,李奶奶没想到,自己辛苦大半生养育的七个孩子,在自己生命垂危的情况下,竟没有一个照顾关心自己。无比心寒的情况下,李奶奶将自己的七个孩子告上了法庭。

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李奶奶还为子女着想,没有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只要求儿子支付一人1000元的抚养费。

法庭上,七个子女对母亲起诉自己的行为非常不满,辩称:李奶奶已将土地变卖,应当先用卖地的钱治病,不够的医药费四个儿子再平分。

然而李奶奶卖地的钱也只有两三万,老伴去世后,自己靠着种菜卖菜维持生活。身体年老无法劳动的时候,还得靠着向邻居借钱维生。

嘉宾:赵键亦律师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李奶奶代理律师

方弘:李奶奶如果确实如子其女所说,她手里有卖地的钱,那么子女是否还要承担医药费?

赵键亦律师:从法律上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按照“中国法院网”的观点,赡养费包含的内容可以参照抚养费,即赡养费包含生活费、医药费等费用

也就是说,无论父母是否有钱,子女都具有赡养义务。父母生活困难与否只影响赡养费的数额,而不能决定赡养义务的有无。

而本案中,90岁的李奶奶早已缺乏劳动能力,生活也非常困难,在法律层面上子女有支付父母医药费的义务;在道德层面上,更应当是百善孝为先。

方弘:无论产生多少医药费,子女都有义务承担?包括女儿吗?

赵键亦律师:必要的医药费是应该支付的。就像父母抚养子女时,对子女无私、无尽的付出一样,子女赡养父母也如此。且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并不会因为是女儿,或女儿出嫁了而消失,不论男女、不论已婚未婚,都不影响赡养义务的履行。

方弘:老人如果无法自理,七个子女是否要进行照料?

赵键亦律师:是的。尽管本案中的《分家协议书》并未要求三个女儿赡养李奶奶,但法律已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是义务,必须履行。若子女不赡养老人,情节恶劣的,甚至会构成犯罪,也就是遗弃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弘:每个儿子每年只给老人600元的生活费,是否太少?老人可以主张多点的生活费吗?

赵键亦律师:600元的生活费确实是低于正常标准。根据当时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七个子女每人每年应当承担1146元的生活费,一年就是8027元。李奶奶在了解情况后,仍然仅主张由四个儿子支付生活费。李奶奶认为当时分家就没有把财产留给三个女儿,三个女儿生活也不容易,就放弃了对三个女儿的主张。

其自愿放弃对三个女儿支付生活费的主张,法院也予以支持了。

方弘: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主要体现在哪里?

赵键亦律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3条、14条、18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代理这个案子,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老人生病了要去医院打电话给七个子女,竟没有一个愿意把她送去医院,而是靠邻居的帮助才到的医院。这对我来说感触很深,老人家养7个子女很不容易,然而生病的时候不仅没有人在身边,而且还喊不回来,也没有人能帮她。那个时候,她是很绝望的。

而且,七个子女在法庭上的表现还是很冷漠。他们觉得母亲卖了地有钱,不应该找他们付抚养费。七个子女尽管当时很让李奶奶绝望,但她在庭审的时候,她对子女的生活费请求上也是特别的考虑。

她对三个女儿不主张生活费,对四个儿子应该主张每年1146元,她只主张1000元。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体现得很深刻、淋漓尽致。

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奶奶的诉讼请求,判决四个儿子每年支付1000元的赡养费给李奶奶。

方弘:父母含辛茹苦养大七个子女,给他们读书长大结婚生子。年老了,七个子女却养不活一个老人。这是多大的反差!古语云:诸事不顺皆因不孝。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孝敬好老人,才是做人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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