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日报 记者:杨璐
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我是我”、证明“我还活着”……这两年,基层群众办事遭遇的各式奇葩证明频频被网友“吐槽”。
今后,我们要和这些奇葩证明说再见了。山东省已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试点指导方案,正在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试点工作。
2015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从简政放权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标本兼治的解决措施。
当年8月,公安部发布了“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包含亲属关系证明、生存(健在)、死亡证明等,同时还指明该去哪些部门办理。
另外,还进一步简化了有关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的规定要求。
截至目前,已有至少20多个省份正式出台文件,提出了“列目录”、“砍证明”、“简流程”、“网上办”等措施,力求解决证明多、办事难等问题。
山东省正积极落实这一惠民举措,“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写入了2016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
目前,山东省已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试点指导方案,正在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试点工作。
这些年那些奇葩证明▼
去世上百年咋开死亡证明
2015年12月,69岁的济南市民卢先生反映说,他现在住的房子是父母生前留下的。1988年,双亲去世后,卢先生便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他到历城区公证处去办理手续,被告知要开各种证明,包括爷爷的殡葬证明。卢先生说,他的爷爷于1912年去世,距今103年了,当年兵荒马乱,连个坟头都没留下。爷爷去世后,奶奶抱着刚满1岁的父亲要饭来到济南。后来,父亲在济工作、娶妻生子,再也没回过老家临清。这个证明该咋开?
“我儿是我儿”需要出证明
2015年8月,济南市民陈女士出国多年的儿子让她办一份名为“母子关系证明”的公证材料,“说是当年给他办理出国手续时落下的”。没想到的是,这个公证材料很难办。找居委会,开不了;拿着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公证部门表示不具效力。“连着跑了3天,可也没办下来。”陈女士说,这明摆着的母子关系,怎么就没法证明了呢?
子女上学父亲证明无犯罪
2015年8月,在河北石家庄工作的乔先生因子女要上学,被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开具自己的“无犯罪证明”。乔某的户籍在江苏常州北大街人才市场,他只能托朋友来代办。常州北大街派出所的民警为他开具了证明,还在该证明下附文批评当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父母有前科,子女就不能入学了吗?”
办房本证明“结婚前未婚”
张女士户口在安徽太湖县。 2013年10月,时年24岁的张女士在安庆开发区购买了一套期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她应住建委下属的安庆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要求,于当年10月前往太湖县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2015年3月份,张女士入住新房,担保公司通知她来办房产证,并告知如未婚,需再开具一份时间截至当时的未婚证明,如已婚带结婚证前来即可。为避免奔波之苦,张女士选择和男友领结婚证。
69年的婚姻竟然要证明
王先生在北京工作,他岳母的父亲母亲都已90多岁,居住在四川成都。二老于1946年结婚,已经携手走过69年。2015年4月,因为要办理一个手续,需要二位老人证明他们是夫妻。王先生说,家人翻找了很久,发现目前可以证明二老关系的民国时期颁发的结婚证在几十年岁月中遗失,现在唯一能证明他们婚姻关系的就只剩下一对儿女,和满屋的回忆。
领社保证明自己还活着
2015年5月,福建泉州的张大爷生气地表示:“证明一个大活人健在,要盖好几个章,真是把我老腿都跑断了。”他说,妻子黄阿婆原来在邵武市工作,社保地就在邵武市。退休后,邵武的社保中心每年都要求张大爷寄一张证明黄阿婆还活着的“健在证明”,才有资格领取社保金。张大爷想不通,异地社保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一个大活人活着,有什么好证明的呢?
自愿引产也要社区同意
做人流手术,需证明“自愿的”“我要去医院做引产手术,但医院让找社区开个证明。”2014年,郑州女子陈风(化名)来到金色港湾社区居委会,要求社区工作人员给她开个同意引产手术的证明。郑州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工作人员解释,年满20周岁、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的,应提供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计生机构出具的证明,这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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