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宝颖/制图
作者:满 堂
先举个例子。
有一部散文集获了21世纪初国内大奖,其中一篇写古槐的散文,写了两三万字,中间有这样一段:
“走进十几年前建成的大槐树公园,我直奔古槐遗址,呈示在我眼前的是一座清末民初建立的碑亭,碑亭飞檐斗拱。碑上镌有的“古大槐树处”五个大字,将多少代人的辛酸、委屈、悱恻、凄切与思念都凝固在这里。距古槐遗址几米远的石砌的高崖上,是汉槐之根蘖生的‘二代古槐’,她于1974年被飓风击倒,人们将她扶直后,那钢铁一样的躯体仍挺立着不朽的灵魂。这失去母体的生命,早已执着地将基因传递给‘三代槐树’,复苏着她逝去的绿色。傍母而立,‘三代槐树’已粗壮过围,蓊蓊郁郁。她继续弹拨着生命的琴弦,又根生出一片大大小小的新槐,老槐新槐在大槐树公园里,同吟着一曲倔强的生命进行曲。”
读了之后,你可能会看到传统散文的文化底蕴,情理交融又铿锵有力。你可能还会觉得,在追求铿锵有力的散文类型里,这篇算得上代表作之一了。要是从写作技巧来探讨,如果你觉得有所不足,大约是行文中少了细节,让那洋溢和喷发的激情缺少基础。
文学与读者的沟通,离不开细节上的沟通,告诉他们想要知道的东西。
细节是基础,有它或者没有,效果真不一样。用一个比喻来说,春节放几个烟花,大概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站得稳的,烟花冲上黑背景的天空;一种是站得不稳的,烟花贴着地皮喷出去了。
千百年来的读者,与当今读者一样,愿意读细节。那时的细节与现在的不同。
“在屋子的一端,靠近窗口处,有一张黑色的皮沙发椅,在它的侧面是一张长椭圆形的桌子。在一堵墙边有一个床铺,一只黑皮椅,一张漆成黑色的巨大的胡桃木写字台和一个有许多抽屉的柜子。在另一边还有一张床、一只黑皮椅和用瓷砖砌成的壁炉。在壁炉上边的墙壁上,挂着……”
这段填满细节的文字,作者是瑞典的拉格洛夫,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接下来,她还详细写了挂在墙上的鸟类标本、猎袋、钝头剑、军刀、鹿角等等。我们要知道,在她写作的一百多年前,车邮马慢,去远方旅游很难,也不能从网络、电视、电影,甚至摄影图片上欣赏这个世界,于是需要作家像画家一样,把环境细节一件一件写出来。
现在谁还那样写细节,就显得可笑了,除非想撵走读者。
不同的时代,需要不同的细节。当今时代,我在网络上随意看一些文字,想看的是那样一些细节:简洁的、必要的、写得好的。
比如某篇访谈一位学者的文字:
2015年10月,他静静坐在自己那间只有六七平方米的书房里。窄小的书架最上头,是父亲母亲的照片。他们都穿灰布棉袄,母亲嘴角禁闭,父亲留稀疏的山羊胡子,眼神淡漠忧郁。他的爷爷,没有留下照片,“长相大约是和我父亲一样的。”
加引号的最后一句,像是学者与访谈者的对话。在这之前省略了许多东西。如果用传统写法,前面这大约一百字的段落,至少要三五百字以上。比如怎样敲开那位学者家门,怎样惊讶他家客厅狭小拥挤,怎样进了更狭小的书房坐下访谈,怎样从书架上头的照片进入话题,先说到照片上的父辈亲属,再说到照片上没有出现的祖辈。请你想想看,如果一位作者没有很多更深入的东西可写,是不是只好写这些过程呢?
你能看出来,这里留下核心的东西,带着细节描述出来。
仔细品味这一段。
或者拿出你先前写人物的一篇散文,模仿这一段修改之后,你对于当今怎样把握细节,就有了大致的方向。
指导细节写作的篇章很多,比如《金蔷薇》中的一章《车站餐厅里的老人》。帕乌斯托夫斯基自己动手写了范例,在一个贫苦老人给小狗买面包的事件中,怎样加入必要的细节,而不是那些不好的细节——琐碎的,堆砌的,没有特征的,什么也不能说明的。
“他拿起面包到月台上去了。月台上一个人也没有。一阵暴风已经吹过,第二阵暴风正在刮来,不过离得还很远,可以在利耶卢皮河对岸的白色树木上,看见微弱的阳光。老人坐到长凳上,给了彼契一块面包,把另一块用灰色手帕包起来,藏在袋里。小狗痉挛地吃着……老人看着它,用袖子揩着眼睛——风吹下了眼泪。”
帕乌斯托夫斯基的态度是:寻找和决定细节,需要最严格的挑选。
最严格?什么意思?
细节只有当它具有代表性的时候,只有当它能够像光线一样,立刻从黑暗中照出你所写的东西(一个人和他的情绪,或者一个时代和它的事件),它才有生存的权利,才是必需的。
你要注意,好的细节不是抽象的,甚至与抽象的词语无关,而是通过可感的文字,直接再现于读者的感觉。
《我与地坛》里,史铁生的有些细节,正是他看到、听到、闻到的:
“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片刻不息……满园子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
他的有些细节,是他想到的事物,沾染了主观色彩,仍然是可感的:
“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都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
史铁生还善于用动词写细节。
他用动词写出一连串的动作,像是描述主人公心理情绪的动态影像:
“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把椅背放倒,躺下,似睡非睡挨到日没,坐起来,心神恍惚,呆呆地直坐到古祭坛上落满黑暗然后再渐渐浮起月光,心里才有点明白,母亲不能再来这园中找我了。”
有意思的是,只用一些数量词,他也能完成他的细节。
《我与地坛》里写了一个总在长跑的人,自以为跑出好成绩就能改变命运:
“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闻橱窗里只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灰心。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怨自己。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赛群众场面的照片。”
我们再来看史铁生笔下的人物,有一段文字比较完整,描述了两个熟悉的陌生人:
“他们和我一样,到这园子里来几乎是风雨无阻,不过他们比我守时。我什么时间都可能来,他们则一定是在暮色初临的时候。刮风时他们穿了米色风衣,下雨时他们打了黑色的雨伞,夏天他们的衬衫是白色的裤子是黑色的或米色的,冬天他们的呢子大衣又都是黑色的,想必他们只喜欢这三种颜色。他们逆时针绕这园子一周,然后离去。他们走过我身旁时只有男人的脚步响,女人像是贴在高大的丈夫身上跟着漂移。我相信他们一定对我有印象,但是我们没有说过话,我们互相都没有想要接近的表示。十五年中,他们或许注意到一个小伙子进入了中年,我则看着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
细节只是一种手段。
他在描述人物时,既能注意到细节,又能够跳出细节。
也就是说,好的作家能左右细节,却不被细节左右。
特邀编辑:董学仁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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