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盘总经理被查(只因一枚公章公司差点当上)(1)

  近日,湖南省资兴市某投资公司代表专程来到长沙市检察院,感谢检察官在办理系列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利益,保障了企业的良好运转。

  时间回到2019年12月,长沙市检察院受理了资兴市公安局移送的一批涉及长沙地区的民间借贷案件线索。在仔细审查后,该院第六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认为这批案件涉嫌虚假诉讼,遂立即对该系列6起案件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并将另4起线索交基层检察院办理。

  “公司对这些债务毫不知情,怎么就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资兴某投资公司代表找到承办检察官说明情况,“债务金额高达6000万元,一旦执行,公司将要关停。”承办检察官随后调阅相关证据材料,对4名案件当事人进行询问,梳理案件背景、原被告之间的经济往来,核实涉案资金性质。随着对案件事实抽丝剥茧,虚假诉讼的面纱逐渐被揭开。

  原来,蒋某、何某华等8名债权人均借款给锦源公司(化名),而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涉嫌犯罪后下落不明,该公司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2015年8月,蒋某、何某华等人在锦源公司的保险柜内发现了一枚投资公司的公章,他们认为黄某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遂动起了歪脑筋。

  于是,在投资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蒋某等人私自制作多份《担保函》,并加盖这枚投资公司的公章,或在借款协议的担保方上直接加盖该公章,交给数名知晓情况的债权人。凭借虚假的担保材料,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蓄意隐瞒事实真相,误导法院判令投资公司承担12起民间借贷案的连带担保责任,其中涉及长沙地区的有10起。

  在全面核实、收集、审查证据后,检察官认定投资公司未曾对涉案债务作出过担保的意思表示,该公司无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长沙市检察院随即就该6起案件向长沙市中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21年8月17日,长沙市中级法院作出再审裁定,免除了投资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由基层检察院依职权办理的另外4起虚假诉讼案,其中2件法院已采纳再审检察建议,撤销了原判决中投资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判项,剩余2件尚在法院审理中。

来源:检察日报 张吟丰 胡天晓 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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