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全县执法队伍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整治执法不严格、吃、拿、卡、要、占等现象健全依法行政自查自纠机制,进一步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系列制度,强化执法规则和监管,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双鸭山市集贤县)

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提高全县执法队伍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整治执法不严格、吃、拿、卡、要、占等现象。健全依法行政自查自纠机制,进一步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系列制度,强化执法规则和监管,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建设。三要结合“12348”公共法律热线平台为农村、偏远地区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相关制度建设。

三、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活动,狠抓机关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倡导各单位形成良好的文风、会风、政风和行业风气。规范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工程施工秩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破坏投资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与法治环境。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和案件评查,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规定。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办公地址:集贤县繁荣街89号

监督电话:4699102

责 任 人:李凯 县委副书记、县长

双鸭山市友谊县“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问题,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落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学习,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执法权限的各项法定职能。采取舆论监督、行政监督方法、措施加以解决,在下半年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开展行政执法案件的评查,严防以罚代处,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二、严格执行关键抓少数的学习思想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学习,创新普法宣传载体。采取制定县委常委会前学法制度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方法、措施加以解决。采取加强“法律七进”宣传工作,加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利用新闻媒体、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等手段进行法治宣传。着力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和覆盖面不广,宣传形式单一,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问题。

办公地址:友谊县站前大街99号

监督电话:5828009

责 任人:战明秀 县委书记

双鸭山市宝清县“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制定《宝清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贯彻落实。加大相关执法单位执法力度,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强化回收宣传,县电视台在春耕期间播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专题讲座,电视滚动字幕播放回收工作宣传语,制作农药包装废弃物清洗办法宣传片,引导农户主动上交农药包装废弃物。着力解决部分职能部门,对聚焦法治建设核心任务及所涉民生领域执法不到位,致使农药包装废弃物“无人管”污染环境的问题。

二、强化全面治理责任机制。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全县15条河流“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审核。落实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切实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严格高效执法机制。坚持“执法主体、执法权能、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深入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城乡生活污水排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农业化学肥料和农药整治、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着力解决部分职能部门,对聚焦法治建设核心任务及所涉民生领域不严格执法,致使全县15条河流水质环境、流域生态环境逐年恶化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内部督查落实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内容、时限和问责情形,加强对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照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认真查找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缺位、越位、错位以及公共服务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确保依法履职,把清单确定的责任事项逐项抓好落实。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公众举报受理网上平台、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将群众对于政府履职情况的投诉作为评价部门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监管合力。着力解决部分职能部门法治意识不强、公共服务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问题。

办公地址:宝清县中央大街138号

监督电话:0469-6193023

责 任 人:徐斌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双鸭山市饶河县“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建立健全县法治人才信息库。通过电话函询、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法治人才队伍现状进行调研摸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全县政法系统筛选高精尖人才组建法治人才信息库,充分发挥法治人才专业特长和传、帮、带作用。加大法治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全省公务员考录的方式为政法系统招聘14名法治人才,不断优化政法机关干部人才队伍结构,通过加大法治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有效解决法治人才储备不足、整体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

二、年末前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到信访局值班,配合信访局处理信访问题。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实施村(居)法律顾问未全覆盖的问题,8月末前在微信平台建立饶河县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各乡镇司法所、各村(居)村长、书记入群,组织公职律师、公证员利用微信平台为村(居)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三、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政法机关部分执法人员的信息,提供可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渠道完善举报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政法机关执法人员、辅助人员的监督。完善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加强对政法机关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政法机关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指导和完善部分政法单位执法卷宗法律文书书写、制作不规范,个人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工作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四、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单位开展强化法治观念专题会议。强化执法规则和监管,对县内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抽查,有效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各执法单位将不断创新和完善普法宣传活动。县政府法制办将不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加强法治教育,有效解决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淡化、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办公地址:饶河县通江街99号

监督电话:0469—5629808

责 任 人:韩雪海 县委书记

双鸭山市尖山区“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落实资格管理制度,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増强执法工作透明度,通过群众监督,加强案件办理效率,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不够细致、效率不高的问题。

二、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好“微观尖山”掌上双鸭山APP“印象尖山”“双鸭山日报尖山专刊”“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东北网”等新闻媒体和网站进行多方面全方位报道,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整体实施,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着力解决法治宣传教育重形式、轻效果、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三、通过加强法制工作专业化人才队伍政治思想培训、业务素质培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将法制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发展总体规划,着力解决法治队伍建设,法制工作专业人才缺失的问题。

办公地址:尖山区新兴大街191号

监督电话: 0469-4241863

责任 人:赵彤区委书记

双鸭山市岭东区“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简化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监督各单位、部门开展法治培训工作,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开展法治单位创优评比工作,着力解决基层民主法治单位创建不及时的问题。

二、普法工作牵头单位每月定期举行基层普法工作,贯彻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法律志愿者进行两期先进普法工作经验学习,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方面的基层普法工作,着力解决法治宣传缺少新思路等问题。

三、协调政府信息部门、司法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精简办事流程,组织开展一期“互联网 政务服务”培训工作,加速开展“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岭东区东矿路一号

监督电话:0469-4025199

责 任 人:迟国君 区委书记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宪法宣誓办法》,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讲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活动。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为民意识,引导农民以法治方式主张权利、解决纠纷,促进乡村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着力解决学习宪法意识不强、对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二、提高依法科学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规范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证复议案件应立则立、按时审结;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对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再造,确保实现“最多跑一次”,加快“互联网 政务服务”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平台功能,深入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质效,着力解决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办案的良性机制;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繁简分流、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化司法公开,严格落实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防控体系建设,深化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织密织牢公共安全防控网;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实施精准打击,深挖“关系网”“保护伞”;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强化政法机关服务效能;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确保“四个基本”和“三个90%以上”工作目标顺利实现;依法加强社会治理,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着力解决司法公信力偏弱的问题。

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精神的培育;推进法治与德治相融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上平台建设;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畅通农民遇事找法渠道,着力解决全民法治观念薄弱的问题。

办公地址:四方台区振兴中路11号

监督电话:0469-4340207

责 任 人:邓小冬 区委书记

李东潮 区委副书记、区长

双鸭山市宝山区“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深挖打击黑恶势力,彻查背后的“保护伞”。以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加大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卖淫嫖娼、赌博、买卖或吸食毒品、传销、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综合治理全区法治环境。

二、依法科学界定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解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问题。

三、加强地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进政府规章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撤销、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清理、修订不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着力提高行政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互联网 政务服务”建设,再造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增加网上办理事项,确保实现“最多跑一次”。深化“四零”创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问题。

办公地址:宝山区宝一路258号

监督电话:0469-4321158

责 任 人:刘志强 区委书记

双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加强法制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加强法治教育,有效解决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淡化的问题。

二、贯彻制订执法亮证、执法记录仪使用制度,对执法检查违法问题严把立案处罚程序。强化执法规则和监管,着力解决执法不亮证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按照执法计划进行检查,月末前在局监察科的监督下由执法科室和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双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名单,抽取结果在局办公揭示板上进行公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制度。

四、对企业申请核准的项目,严格按照市审改办批准的流程和时限办理(不含评估咨询、公示及听证会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压缩审批时限,落实限时办结制。

办公地址:双鸭山市铁西路安全大厦十九楼

监督电话:0469-4272830

责 任人:吴恒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记、局长

双鸭山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主体责任,将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不断培养财政干部依法执政、依法理财的观念。采用各种有效的工作措施,使财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财政系统的法律法规,让社会普法对象熟知财政普法内容。有效解决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淡化的问题。

二、本着方便基层和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对财政业务流程重新梳理、优化,再造行政审批、许可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效能。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服务制度,确保“最多跑一次”常态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财政部门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流程再造,全力解决行政流程不优、效率低下问题。

三、践行“三亮三监督”,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全体财政干部要求必须佩戴胸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必须出示执法证、佩戴胸卡。严格贯彻《预算法》、《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财政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财政专项检查,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促进财政资金管理和安全使用。筑牢法治理念,积极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

办公地址:尖山区九阳路51号

监督电话:0469-4281106

责任 人:李世芳市财政局书记、局长

双鸭山市畜牧兽医局“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对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增强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加强法治教育,着力解决部分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淡化的问题。

二、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行政执法和畜牧业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执法不严不规范问题。

三、加大“七五”普法工作力度,贯彻落实畜牧业法律法规,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办公地址:尖山区窑地路140号

监督电话: 0469-4205317

责任 人:赵杰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一、针对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尚未实现的问题,我们将通过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以解决。

1.权限内市本级项目备案一律在网上办理,企业或自然人只需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填写《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立即完成备案,无需与企业或自然人见面办理。

2.权限内市本级项目核准,除企业业务咨询外,只需企业跑一次,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和相关前置要件,经我委审核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核准意见或批复文件,并利用人工或邮寄方式送达。

二、针对受理服务“只进一扇门”尚需完善的问题,我们将通过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科室,综合受理项目审批事项,项目单位只需到我委综合服务窗口科室,即可完成从受理到领取相关批复文件的全过程。

三、严格落实国家的简政放权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的将省政府下放的各项审批事项承接下放到位。

四、严格执行国家《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开展对企业核准和备案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办公地址: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15-16楼

监督电话:0469—4249725

责任 人:于海涛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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