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义网

居民楼内恶意放火 两次放火烧楼致一邻居死亡(1)

被告人谢某被带入法庭。

居民楼内恶意放火 两次放火烧楼致一邻居死亡(2)

被告人谢某在接受讯问时擦眼泪。

正义网北京8月3日电(见习记者 单鸽)未能按时缴纳房租,今年55岁的谢某被房东和中介通知搬离租住的房屋。经济拮据,又带着80多岁的老母亲的谢某觉得自己走投无路了。一念之下,她想出了在楼道放火吓唬中介以便继续居住承租房屋的方法,并于2017年11月22晚以及23日凌晨,两次点燃楼道内的杂物,最终造成一人死亡,房屋损失共计206377元,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8月2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谢某被指控犯放火罪。

一念荒唐

自觉走投无路的她点燃了楼道内废弃的床垫

两次放火,现场发生了什么?时间倒回到2017年。

2017年7月,谢某与中介签订合同后入住了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6号院,这是一栋老楼,一层内有多家住户。初次签订合同时缴纳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

搬进新住址的谢某每天除了买菜几乎不出门,与左邻右舍也没有交流。

三个月后,到了该交房租的时间,谢某拿不出钱,便和房东商量,延期缴纳,“我说让我缓一缓,房东答应了。”

2017年11月20日,延缓期限到了,中介公司又来催促谢某缴纳房租。“我没有钱,我也不想交。”谢某说。中介的人就更换了房间的门锁并表示让谢某及其母亲搬出现住的房屋。

“我们吵起来了,他们吓唬我说不搬家就把我们赶出去,我恨死他们了。”谢某说,“中介给我们的最后期限是11月24日,我口头上答应,但是并不想搬走,真的搬走了我和我母亲就没有地方可去了,我就想着到时候再说吧。”

2017年11月22日晚上,连日睡不着、心里有事的谢某想起自身的境遇,越想心里越难受,喝了一杯白酒后,谢某的心里冒出了一个想法。

她想吓唬吓唬中介,“弄出点儿动静”。“索性就放把火,着火之后肯定有警察和消防员来,这样大家就都知道这里着火了,等中介来的时候,就和他们说别欺负老实人,把我逼急了,我也会点火。”谢某想。

越想越觉得可行的谢某在晚上八点多的时候,随便拿了个打火机出门了。她将房门虚掩上,走向一楼的门厅,看到门厅北墙靠墙的地方放着一个打开的纸箱。谢某将纸箱点燃,并随手将打火机扔进了箱子内,随后她快步走回了家。后来,她打开房门想看看火势如何,发现有两个人拿着盆子在救火。她问救火的人是否需要报警,得到了否定的回答,后来火被扑灭。

“火灭了报警消防员肯定不会来,只有火着的时候消防员才能来,我才能达到我的目的。”谢某说。回家后的谢某又喝了点酒,鬼使神差地觉得点火的事情还没办完。

2017年11月23日凌晨,已经有些喝多了的谢某再次拿起打火机,走向楼道,开始了第二次点火行动。

借着楼道的灯光,谢某看到门厅北墙边上有一个大约高一米、厚十厘米的床垫。谢某站在床垫的东侧,拿着打火机去点床垫的东北角。不一会儿,火苗就窜到了约二十厘米高。谢某又随手扔掉了打火机,跑回了家,并使劲关上了门。

脑子稍微清醒一点儿后,谢某打开门查看火情,发现火已经烧起来了。她关上房门跑到她母亲的房间,试图叫醒已经睡着的母亲。

等到再次想要出门查看火情的谢某打开门时,除了滚滚的浓烟,就什么也看不到了。极度害怕之下,谢某拨打了119电话。“消防队员告诉我,让我不要着急。”

随后消防员及时赶到,40多分钟后,大火被扑灭,谢某及其母亲也被救出安置在了宾馆。

复杂前因

庭上多次称投资被骗丢失房屋无钱租房

为什么谢某会采取如此极端的做法来抗拒交房租?时间要再往前追溯到2008年。

2008年,谢某想投资,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某,并通过刘某将其母亲的房屋做了抵押,所得的钱款用于投资。

“刘某带着我和我母亲去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委托刘某全权代理我母亲位于西城区的房子。”谢某说。此后房子几经辗转和抵押、过户,但是谢某及其母亲一直在房子内居住,没有搬离。

直到2017年6月底,家中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个称房子他买了,并拿出房本,限谢某及其母亲五天之内搬走。随后这些人又来了几次,一直逼谢某搬家。

不光理财没赚到钱,现在连母亲的房子也丢了,谢某觉得不能接受,同时也拒绝搬离房子。后来,经协商,谢某与新房主约定由新房主帮谢某租一年的房子,谢某及其母亲搬出去,新房主再给谢某一定的费用。

2017年6月30日,新房主通过中介找到了房子,然后由谢某与中介签订了了一年的合同,新房主缴纳了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就这样,7月1日,我和我母亲搬了家。”

然而,当到了该交房租的时候,谢某发现她联系不上新房主了,经济状况不好的谢某无法按时缴纳房租,便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

“我也是被骗的,他们都是骗子,骗了我的钱和我的房子。”谢某一直在庭上重复。她表示房租不应该由其来缴纳。但是不交钱,房主和中介又不可能同意她继续居住,矛盾由此产生,谢某的内心抑郁不已。

“十年前,她带着我去签了什么字,一年前我们搬出了原来的家,我就知道我的房子没有了。一段时间以来,她总是失眠,经常成宿的睡不着觉。”对于谢某的状态,谢某的母亲看在眼里,但无能为力。

当庭痛哭

她说:“我没有权利剥夺别人的生命,真的对不起被害人”

2017年11月29日,谢某被逮捕。

庭审伊始,当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坐在被告席上的谢某便低头擦起了眼泪。

公诉机关认为,谢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并致人死亡及财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谢某当庭表示认罪。

谢某当庭陈述了两次放火的过程,“放完火,看到火苗起来,我就害怕了。明明用别的方法也可以解决问题,偏偏我选择了最荒唐的方式。”

“你认为放火能让警察过来帮你解决住房问题吗?”公诉人问。

“我觉得可以。那段时间,我一宿一宿地睡不着觉,就琢磨这些事。我想让警察来帮我解决解决,如果被赶走,我和我妈不知道能去哪里了。”面对公诉人的提问,谢某啜泣着说道。

但谁也没想到的是,这场大火非但没有帮助谢某解决问题,还将谢某推进了深渊,大火持续了近40分钟,不仅造成谢某所租住的楼墙体和楼板出现不同程度的损伤,还夺走了一位邻居的生命。

董某是谢某的邻居,今年30岁,在北京某运营公司上班,当天因身体不适在家中休息。大火之后,人们再看到的就是位于门厅处董某被烧焦的尸体,已经面目全非无法辨认,只有挂在她脖子上的项链能证明其身份。

董某的父亲当天也出现在了庭审中,他一言不发地听完了整个庭审,庭审结束后离开了。

庭审过程中,谢某一直小声啜泣,并不时抹眼泪,当到了最后陈述时,谢某再也无法抑制情绪,当庭痛哭。她先是表示对不起受害者及其家属,并在庭上鞠躬表示歉意。

“我父亲教育我做一个好人、一个正直的人,万万没想到我会到了今天这步田地,我对不起所有关心我的人。再次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悔意。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想害你。”谢某说,“我与母亲相依五十余年,希望还能有机会照顾母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