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8日讯(本网记者 冯旭 实习生 赖烨期)在农村土葬早已被禁止的当下,漳州市南靖县一村民公然占用林地及公共道路造墓,旁人表示异议反遭“殴打”,镇村多次调解无实质性进展。近日,有漳州市南靖县村民刘先生向东南网《直通屏山》反映了这件事。记者了解了情况。

殡葬改革强制挖坟(村民违规建墓还打人)(1)

村民违规建墓(网友供图)

刘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8月14日,当地南坑镇村雅村茶籽头组村民刘某进在一处路边砍树挖土,准备建造墓地,将其妻遗骨移葬到此。造墓的位置处在县道南卢线到刘先生老宅的路边,刘先生一家每日由此通行,干活的村民也时常经过。因此,刘先生的母亲刘某美提出异议,认为墓地不应建在林地和马路上,而对方不听劝阻。

到了8月23日,刘某进一家请来挖掘机开始挖掘墓坑。刘某美眼见挖掘范围已到达马路中间,会影响农用车通行,便打电话向村委会调解员反映情况。然而,调解员的调解并无结果。9月24日,刘某美因老宅后坡产生滑坡,需安排挖掘机及土方车前来清理泥土。刘某美便来到路边,将墓地占用路面部分锄开,以便土方车和挖掘机能顺利通过。26日,刘某进家人找到刘某美,“他们厉声恐吓指责,还扇了我母亲一个耳光,又顺势掐住她的脖子。66岁的老人家满脸涨红,气得浑身发抖……”刘先生生气地说,随后赶来的调解员未提醒刘某美报警及留存证据,要求刘某进家人道歉亦未成功;村委会后续组织调解时,刘某进一家满口抵赖,颠倒是非,使老人深陷阴影,出现忧伤抑郁症状,经常头疼。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殡葬改革强制挖坟(村民违规建墓还打人)(2)

村民违规建墓并在马路上栽种植物(网友供图)

刘先生提出,《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禁止在铁路、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建造坟墓,即便是火化后的骨灰处理,也应当存放或埋葬在民政部门批准的骨灰堂(楼、塔)或公墓,禁止将骨灰埋葬在非公墓区。《南靖县殡葬改革实施细则》则明确,南靖县南坑镇已被列入殡葬改革区,自2002年11月1日起,区域内居住人员死亡一律实行火化,不得土葬。而刘某进私自占用林地造墓,且占用村民们每日经过的公共道路,已侵害集体利益,违背了社会良俗秩序。

2020年12月17日,南坑镇人民政府受理了刘先生的信访投诉并于当月29日回复称,未发现当事双方的报警记录,对殴打一事双方各执一词但均未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不过,经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实地勘查,刘某进修建坟墓占用的土地确为林地,镇政府将继续动员劝说刘某进一家自行迁移。经协调,刘某进家庭已同意向刘某美赔礼道歉,镇村两级将尽快组织落实,化解双方矛盾。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殡葬改革强制挖坟(村民违规建墓还打人)(3)

殡葬改革强制挖坟(村民违规建墓还打人)(4)

镇政府去年作出信访回复,至今未落实(网友供图)

由于事情迟迟未落实,刘先生向东南网《直通屏山》发起投诉。南坑镇人民政府于4月19日回应记者称,该镇已组织民政办等相关所站和村雅村委会展开调查核实。经查,2020年8月,刘某进家属将已故40多年亲人遗骨移葬至自留林地上(刘某美老宅到县道南芦线的路边)。遗骨移葬当天,刘某美过往此处但并未提出异议。过了一段时间,刘某美以影响交通为由将墓埕毁坏,双方就此事发生矛盾纠纷。村雅村委会多次进行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镇民政办等相关所站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刘某进家属计划于2021年清明节前后,将亲人遗骨迁至镇安福堂。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期间,刘某进家庭发生2起意外事故至今尚未处理完成,造成遗骨迁移工作仍未落实。接下来,该镇将依法治理并遵从“入土为安”殡葬观念,督促遗骨迁移工作落实。

对于镇政府的说法,刘先生提出,“刘某美过往此处并未提出异议”的叙述与事实不符。而且时至5月,当事人既未道歉,亦未迁移遗骨。刘某进一家甚至还在墓地及马路上栽种了植物,以掩盖墓地。他认为,镇政府对占用林地建墓行为不采取强制措施,反而以各种借口拖延,属于不作为;村委会也存在袒护和包庇之嫌,打算让事情不了了之。

争执大半年的事件何时才能解决?地方殡葬改革能否落到实处?东南网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