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
记录着城市的历史记忆~
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上级部门已对《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石公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道外传统商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行批复,确定各街区的规划范围、规划定位、保护要求和修缮风格等内容。
01 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
依据《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该街区具体范围为南起经纬街—西十六道街,北至江畔路—防洪纪念塔,西起通江街,东至尚志胡同—尚志大街,总用地面积89.8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17.9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71.89公顷。
防洪纪念塔
该街区规划定位以需求为导向,补短板、增设施、优环境,不断增加原住民和游客的获得感、体验感和满意度。全面保护提升街区整体风貌和艺术品味,充分展现哈尔滨特色建筑艺术和欧陆风情。推动旅游、文化、时尚产业发展,将打造成为:充满活力的欧陆文化休闲区、度假体验区、国家高品质步行街、中国最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街区保护控制要求分为四方面,分别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各类建筑保护和环境要素。
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主要为中央大街两侧区域,占地面积17.95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且应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强度,减少对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影响。街区内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以外的危旧房屋倒塌或者濒临倒塌,可以进行改建、复建和翻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除去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用地为建筑控制地带,其范围为:
由经纬街—西十六道街—江畔路—防洪纪念塔—通江街—尚志胡同—尚志大街围合区域,占地面积为71.89公顷。
建筑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色彩和风格,应当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风貌相适应。对建筑进行更新改造时,应保持原有院落式格局及街区肌理,体量上尊重周边地区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建筑风格需体现街区的风貌特点。
各类建筑保护分为保护、修缮、改善、和整治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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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明确:街区内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要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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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明确:对街区内历史建筑或拟定历史建筑,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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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明确: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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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改造明确:对于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者质量较差的其他建筑,采取拆除、整治、改善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
此外,环境要素保护由各类建筑围合而成的空间格局,维持其空间尺度与景观特征。保护传统路网及街巷尺度。保护现有的空间肌理,延续原有风貌特色。
附图:保护范围图
02 石公祠历史文化街区
依据《石公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该街区位于呼兰老城区南部,呼兰河以北、萧红大街以南,邻近萧红故居。具体范围是西至南二道街,北至萧红大街,南至自然陡坎,东至百舸路,占地面积26.56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9.2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7.31公顷。
石公祠
该街区规划定位为集历史文化展示和康体休闲功能为一体的,特色建筑与生态环境相融合的历史文化街区。
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包括呼兰文庙、黑龙江省结核病医院建筑群、石公祠及钓台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占地面积为9.25公顷。严格保护特色风貌建筑的原立面形式,保护原有树木和整体环境。
除去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用地为建筑控制地带,由南二道街、长寿胡同、萧红大街、百舸路及自然陡坎围合区域,占地面积为17.31公顷。建筑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色彩和风格,应当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风貌相适应。
石公祠历史文化街区各类建筑保护同样分为保护、修缮、改善、整治改造。
附图:保护范围图
03 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
依据《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街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由联发街、海城街、西大直街、北京街、花园街、红军街、木介街、公司街围合而成,占地面积32.84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8.5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4.28公顷。
花园街
街区规划定位为契合哈尔滨城市更新,重塑城市文化名片,注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复原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将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哈尔滨市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相互融合的高端商业与科教文创和谐共建园区,使之成为哈尔滨市文化科教旅游窗口之一。
街区保护控制要求分为四方面,分别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各类建筑和环境要素保护。
核心保护范围为木介街、北京街、规划路、海关街围合区域,占地面积为8.56公顷。
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由联发街、海城街、西大直街、北京街、花园街、红军街、木介街、公司街围合而成,除去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用地为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为24.28公顷。在此范围内,拆除破旧建筑,补植绿化、整理环境、维修近代建筑,但不得改变其外观面貌。建筑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色彩和风格,应当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风貌相适应。
街区各类建筑分为保护、修缮、改善、整治改造。
此外,环境要素保护由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特色风貌建筑围合而成的空间格局,维持其空间尺度与景观特征。保护各类绿地,维持空间格局特征与公共空间的层次关系。保护历史形成的各类绿化环境,重点保护区内挂牌古树名木及树径50厘米以上的树木,不应砍伐迁移。若确需迁移,必须征求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意见,由其负责审批。
附图:保护范围图
04 道外传统商市历史文化街区
依据《道外传统商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街区规划用地位于道外区中部,南起南勋街、丰润街,北至同发街、升平街、大新街、地灵街,西起景阳街,东至十道街,总用地面积49.53公顷。其中,道外传统商市历史文化街区占地面积47.23公顷(核心保护范围面积19.7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7.47公顷),街区外规划范围2.30公顷。
中华巴洛克
街区规划定位为:在经济发展、城市更新、旅游产业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带动下,把道外传统商市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为营造历史文化景象、演绎民风民俗特征、再现当代市井生活、体验特色文化旅游、突出个性品牌效应的“哈尔滨市城市更新示范区、特色型历史文化街区、著名北方旅游胜地”。
街区保护控制要求分为四方面,分别为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各类建筑和环境要素保护。
核心保护范围主要为靖宇街两侧及南头道街—南四道街区域,北头道街—北四道街区域。占地面积为19.76公顷。
除去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用地为建筑控制地带,为南勋街、丰润街、十道街、地灵街、升平街、同发街、景阳街围合区域,占地面积为27.47公顷。
各类建筑保护分为保护、修缮、改善、和整治改造。
此外,环境要素保护由各类建筑围合而成的空间格局,维持其空间尺度与景观特征。保护传统路网及街巷尺度。保护特色院落空间。保持现有的空间肌理,延续原有风貌特色
附图:保护范围图
让我们一起期待更美更好的哈尔滨~
记者 李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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