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乡现有机构编制人员(珊瑚乡机构设置)(1)

珊瑚乡机构设置、综合岗位和股级职务一览表 机构名称 岗位目录 对应县直部门 股级职务名称 党政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

(加挂基层党建办公室牌子) 党政文秘(含政务信息、机关效能、民情处理)

纪检监察 组织(含人事、机构编制) 宣传(含精神文明、网信、舆情) 统战(含民宗) 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各委室,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编办、文明办、 巡察办、老干局(含关工委)、党史和方志研究室,县档案馆、民族宗教局、工商联、社科联、侨联 主任、党委秘书、政府文书、党建干事、纪委副书记、组织人事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事、文明干事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 科技教育 文体旅游 卫生健康(含疾病预防控制、老龄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 民政(含救济救助助残) 县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含老龄委)、人社局、民政局、残联、文联、科协、计生协会、红十字会 主任、科教干事、文旅干事、卫健干事、劳保干事、民政干事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 政法(含综治、维稳、信访、禁毒) 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司法局 主任、政法干事、信访干事 经济发展办公室

(加挂财政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 经济发展(含商务、项目开发、企业服务) 财政 统计 应急安全(含防灭火、防汛抗旱、消防安全、防灾减灾) 生态环境 县工信科技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应急管理局、上杭生态环境局 主任、经济发展干事、财政所所长、统计干事、应急安全干事、生态环境干事 人大、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机构综合岗位按照法律、法规和群团组织章程设置(人大 、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 县人大各委室、武装部、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人大秘书、武装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妇联主席

事业 机构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综合便民 退役军人服务 相关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县直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退役军人事务局 综合便民干事、退役军人服务干事 综合执法队 综合执法 相关执法事项县直部门 副队长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水利(含水保、河湖长、库区移民) 农业农村(含农机、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管理、扶贫开发) 村镇建设(含集镇管理) 交通运输 市场监管(含食品药品安全)、 乡村振兴、社区服务(含物业) 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水利干事、农业农村干事、农技干事、畜牧水产干事、经管干事、扶贫开发干事、村镇建设干事、交通管理干事、市场监管干事、乡村振兴干事、社区服务干事 注:

1.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站等派驻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

2.配备股级干部时,必须在核定的股级职数限额内按所列的股级职务名称任免,股级职数少于股级职务名称数量的可实行兼任。党政内设机构主任可由科级领导兼任。

3.统筹行政与事业人力资源,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交叉任职。即每一名在编人员可身兼多个岗位,也可多名在职人员共同担任同一个岗位,由党委根据工作需要,依岗位目录清单自行拼盘,定岗定责。

4.岗位对外称谓问题,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称谓的,或有惯用称谓的,使用规范称谓,无规范称谓的岗位,对外可称××干事。

5.对应上述目录清单未包含的履职事项,或阶段性履职新增的事项,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归入职责相近的综合岗位,不再另定对外的称谓名。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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