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是十分复杂的,有的人感觉缴纳了二三十年的养老保险,前前后后花费几十万,但是一查怎么只有几万元呢?正如题目所说,以前查养老保险17万多,现在查怎么变成了9万多?
养老保险的缴费分两部分实际上,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按照目前的缴纳比例,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缴费基数的16%。
缴纳的这部分钱会形成两部分,进入两个账户,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顾名思义就是有国家统筹的账户。个人账户,意思是属于个人的账户。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保人去世时,个人账户的余额没有领取完毕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一般来说,企业承担的进入国家统筹账户,个人缴费的进入个人账户。记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恰好是缴费基数的8%。
我们还有一类人员比较特殊,那就是灵活就业人员。他们需要自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数地区对他们缴费采取一定的照顾,缴费比例是按照20%确定的,比企业和职工缴费合计低4个百分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的钱数依然是缴费基数的8%,剩余的12%进入统筹账户。
个人只能查到个人账户一般来讲,为了避免混淆,个人只能查到个人账户的钱数。尤其是一些地区,个人缴费基数和企业缴费基数是不同的。按照2005年原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缴费基数的有关要求:
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
使用职工工资总额,既有可能对职工低收入的企业产生照顾,也有可能对职工高收入的企业产生影响。比如我们单位很多职工的工资总额也就是平均应发工资,只有两千七八百元,而最低缴费基数都达到了3269元,这样社会保险费就可以少缴。如果有的职工工资水平超过了300%的社平工资,那么单位就需要为他多缴。但是,工资总额可以跟税务部门的企业收支情况衔接挂钩,操作较为简单。能够提升工作效率。
所以,在一些地方企业的缴费基数并不体现出职工的缴费基数,因此绝大多数地区职工个人在查询自己的缴费记录的时候,只会显示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
一般来讲,个人缴纳部分和企业缴纳部分要一起缴纳,社会保险部门才会收的。单独缴纳职工个人部分,社保是不会收的。只要我们能查到个人账户余额,就能证明社保已经到账了,不用再管其他的。
尤其是我们社保查询系统可能会经过多次升级和完善,以前查的到,现在查不到也是正常的,不会影响大家未来退休待遇。
个人账户的余额是每年记发记账利息的,而统筹账户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利息可言,基本上都现收现支。如果将统筹账户的钱数列出来,反而会让大家更误会。
我们计算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跟平均缴费指数、缴费年限、社平工资等因素相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跟个人账户余额和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相关。因此,我们缴费记录显示企业缴纳金额也没有多大作用,计算养老金只需要我们历年的平均缴费基数(也就是档次)、缴费年限、退休社平工资、个人账户的余额、退休年龄等关键因素就可以的。
所以,查询不到的单位缴费部分和划入的统筹账户的部分并不是关键因素,不显示也就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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