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白术栽培技术规程
1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1.1 主要内容
本规程规定了平江白术种植的术语和定义,环境和管理要求,白术从种子(药米)到子药(术栽),到商品白术的栽培技术、初加工、运输及贮藏等。
1.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湖南省平江县及周边地区白术药材生产。
2 引用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4285-1989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平江白术
系指在湖南平江境内的特定区域,按照规范化生产,无污染、优质的白术产品。
3.2 药米(种子)
指大田收获的白术种子。
3.3 子药(术栽)
指药米(种子)播后当年收获的小白术,用作大田商品白术栽培的栽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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