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评红楼”系列评论】,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关于红楼梦文学评论?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关于红楼梦文学评论(文学经典视野下的红楼梦)

关于红楼梦文学评论

【“名家评红楼”系列评论】

作者:山东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国红楼梦学会常务理事 王平

作为一部文学经典,《红楼梦》的价值大致可以区分为这样几个层面:文学审美价值、人生哲理价值、历史认识价值、社会批判价值,以及其他非文学本体价值等。

所谓文学审美价值,可从两方面理解:一是内在的文学审美价值,一是外在的艺术表现价值。内在的文学审美价值,通过作品中的人物、情节表现出来。其中,《红楼梦》所体现的悲剧价值,具有特别突出的地位和持久的影响力。这种悲剧价值,又可细分为以下四种情形:

一是人生悲剧价值。贾宝玉,是《红楼梦》所创造的表达对现实社会人生感悟的文学意象,其中蕴含着从富贵生活中跌落下来的作者本人的身世之感。身世的没落使他落入贫困的境况中,体验到社会底层人的辛酸,觉察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反顾早年的那种生活,就有了超越个人身世之悲的清醒的感悟。但是,他也只能将自己感悟到的社会的不公平、不合理展示出来,还看不出真正的出路在哪里,前景十分朦胧渺茫。于是,只能发出“无才补天”的感叹,无奈地给真实的图画加上了一个梦幻人生的外罩,借虚无主义的“色空”观念、命数皆前定的宿命思想,来消解心灵中的万般苦恼。

二是家庭悲剧价值。《红楼梦》描述了贾府由兴盛到衰落的过程,从兴盛的真实状况中显示出衰败的内在必然性。靠权势、剥削、奴役支撑的贾府,府第宏丽,陈设豪华,锦衣玉食,使乡村老妇刘姥姥万分惊诧。秦可卿之丧事、贾元春省亲之盛事,排场之大,挥霍之甚,连贵族中人都感到奢华过分。男主子们更是依财仗势,无所事事,精神空虚。贾敬不满足于富贵,要求长生,吞丹丧命;贾赦须发都花白,还不断谋夺年轻貌美的女子,看中一把古董扇子,不惜使人家破产毁家;贾政还算正派,维持着家族的门面,却庸碌无能;贾珍、贾琏是倚势欺人、道德败坏的淫恶之徒;更下一代的贾蓉,简直就是个无赖。他们追求奢侈,贪图享乐,也在制造罪恶,榨取钱财,欺凌平民,即便不发生被抄家的厄运,也难以维持下去了。

三是爱情悲剧价值。《红楼梦》用了最深细的笔触,写出了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悲剧。贾府主人从家族的功利和择婚的标准出发,选择了薛宝钗,造成了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丢弃了林黛玉,毁灭了宝、黛的爱情,造成了林黛玉的早逝和贾宝玉的精神崩溃。在揭示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爱情婚姻悲剧的同时,其中还交织着贾府内帏各色女子的悲剧。作者声称作此小说是为“闺阁昭传”,“悲金悼玉”。一掬“千红一窟”“万艳同杯”之泪,他选择了一个有着深刻社会人文内涵的独特视角来表现和抒发。种种女子的悲剧,都要涉及社会和家庭的体制、礼法、习俗等,并在小说中反映了出来。

四是性格悲剧价值。《红楼梦》最大的价值是揭示了悲剧的演成“不是善恶之攻伐”,而是由于“性格之不同,思想之不同,人生见地之不同。在为人上说,都是好人,都是可爱,都有可原谅可同情之处;惟所爱各有不同,而各人性格与思想又各互不了解,各人站在个人的立场上说话,不能反躬,不能设身处地,遂至情有未通,而欲亦未遂。悲剧就在这未通未遂上各人饮泣而终。这是最悲惨的结局”(引自牟宗三《红楼梦悲剧之演成》一文)。

上述四种不同的悲剧价值,可以说都是《红楼梦》内在文学审美价值的体现。

那么,什么是外在的艺术表现价值?与以往的小说相比,《红楼梦》在人物塑造方面有了明显的发展。一是摆脱了人物类型化、绝对化、脸谱化的缺陷与不足。现实生活中,人物性格是复杂的、变化的、多层次的。《红楼梦》遵循着现实生活的真实性和丰富性,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鲜活人物形象。二是对性格相对或相近的人物,通过比较进行刻画,从而突出了人物的个性。三是注意运用衬托的方式来刻画人物性格。《红楼梦》的环境设置,与人物性格密切相关。运用诗词来衬托人物性格,也是全书常用的手法。以谜语来衬托、暗示人物的性格,可以说是《红楼梦》的独创。四是在人物内心世界描写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或通过语言行动显示内心,或径直以内心独白表现心理活动,从而使人物形象更为生动可感。书中的人物内心独白运用较多,有时甚至是大段的,这在以前的小说中是不多见的。

《红楼梦》的叙事是多层次的,叙事角度灵活转换,不露痕迹,保持了统一的风格,为中国古代小说所仅有。用小说人物来叙事,如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采用多重视角进行叙事,如第三回黛玉初进荣国府,一方面以黛玉为叙事角度来写荣国府的房屋建筑、室内布置以及形形色色的人物,另一方面又以荣国府众人的视角来写宝玉。尤其是宝玉和黛玉相互观察,叙事角度在两人之间转换,彼此都有似曾相识之感,为两情之独钟做了诗意化的铺垫。《红楼梦》的叙述语言和人物语言浅近而又典雅,准确而又生动,很好地揭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

另外,《红楼梦》作为一部真实表现社会现实的文学作品,具有极高的历史认识、社会批判价值。这种价值,并不体现于对某一历史事件的如实记录,而是运用文学创作的方法对社会历史进行了高度概括。作品的历史认识价值,和其高超的艺术表现价值是个同一体。如果将《红楼梦》视为某一方面历史的真实记录,那实际上是否定、抹杀了其文学艺术价值。

最后是非文学本体价值。文学作为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除了具有精神的、审美的存在形态和价值属性,还具有社会的、历史的存在形态和价值属性。文学经典,是一种过去了的历史存在,作为一种历史产物又具有文物价值。它以文学的形式,记录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了人的创造能力,勾绘了社会发展的轨迹。以文学经典为媒介,人们可以进行哲学、政治学、历史学、文字学、宗教学、人类学、民俗学、文献学等多种研究,其价值也呈现为多种形态而等待后人去开发利用。《红楼梦》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百科全书,是传承传统文化的载体。书中,从物质文化层面的建筑园林、家具器皿、服饰饮食,到规范文化层面的人生礼仪、家族制度、法律制度,再到精神文化层面的文化心理、文学艺术、宗教教义等,都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认识价值,博大精深。(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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