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出台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柳江区脱贫攻坚工作?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柳江区脱贫攻坚工作(柳州出台兜底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柳江区脱贫攻坚工作

柳州出台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低保制度兜底保障“五个一批”

近日,记者从柳州市民政局获悉,为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柳州市日前出台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把因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通过产业或就业扶持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脱贫后又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实施低保制度,兜底保障“五个一批”。

因残致困的兜底一批

对于困难残疾人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程序以户为单位,纳入低保范围;对于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只要残疾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不考虑供养人的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对于依靠子女供养的无收入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其子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可视为符合低保条件。

因病返贫的保障一批

对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导致自负住院医药费用支出较大,即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的自负住院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住院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依申请纳入低保范围。

生产条件恶劣的帮扶一批

对因失地、少地或生产条件恶劣,自身发展能力不足,导致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凡是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依申请纳入低保范围。

易地搬迁的后续扶持一批

为鼓励易地搬迁对象能够搬得出、住得下,对于易地搬迁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暂时无就业和产业支撑导致生活困难,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6个月的低保救助,易地扶贫搬迁修建或购置的房产,不作为纳入迁入地最低生活保障的限制条件,6个月后按照低保动态管理机制进行管理。

“低保救助渐退”稳定一批

凡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问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宣布脱贫,对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低保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宣布脱贫后可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

对于在驻地发展种、养等扶贫项目实现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申请农村低保时,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生产成本和就业成本(按户籍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核算);对于外出务工实现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申请农村低保时,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12个月的务工收入。

对于通过发展产业、实现就业等方式实现家庭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保障对象,在12个月的过渡保障期内可以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相关政策,通过“救助渐退”增强其就业和发展产业的稳定性。

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实现稳定脱贫后,经民政、扶贫部门联合认定核实,退出低保范围。脱贫攻坚期间,为帮助有意外死亡病故人员的低保家庭渡过难关,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从第7个月起必须办理停保手续。(记者 石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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