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9时,长春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举行,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现场听证参会代表全部同意调价,但对长春市出租汽车服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下一步还将通过通告的形式公布具体调价时间等信息。
调价依据和现行运价状况
依据——据悉,此次长春市出租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理由——长春市出租汽车现行运价已执行26年,随着长春市经营体制和城市建设的发展,现行运价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益突出,已不能充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合理调整出租车运价结构及建立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通过价格杠杆调解作用在进一步确立在出租汽车的服务定位、提高我市出租车服务水平、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等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现行运价——现行运价标准为1993年制定,计费方式为基础里程价为2.5公里,基础起步价5元,超过基础里程价后的定价为每公里1.3元,同时加收50%空驶费0.65元,合计1.95元。四舍五入后实际按每公里2元收取。采取实距并计价的方式,即在出租车行驶距离在2.5公里以内计价器显示5元,行驶到2.5公里(含2.5公里)计价器显示6元,行驶到3公里时计价器显示7元,以此类推。2011年5月4日起,长春市出租车开始每乘次收取1元的燃油附加费。
具体为:
1.基础里程价。基础里程2.5公里运价8元(夜间22点至次日早4点为9元)。取消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
2. 基本运价。基础里程后至15公里,基本运价2.2元/公里,按实际行驶里程计费,每100米计价器增加0.22元。
3. 空驶费计费距离和标准。15公里(不含)至30公里基本运价加收50%空驶费,超过30公里后基本运价加收75%空驶费。
4. 低速等候计费。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累计低速等候费0.4元/分钟。
5. 高档巡游出租汽车实行优质优价。B级出租汽车(如红旗H5):基础里程运价和基本运价上浮50%;C级出租汽车(红旗H7):基础里程运价和基本运价上浮100%。
6. 计价器累计里程费和低速等候费,四舍五入后以整元计费。
7. 单程(打车往返视为两个单程)过路过桥费由乘客负担。
单位载客成本平均为2.24元/公里
长春市发改委表示,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18日,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对长春市部分出租车2017年运营成本进行监审,核定单位运营成本。运营成本监审对象为长春金柏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长春大众卓越出租车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迎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吉林省华阳出租车有限公司、吉林泰安的士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东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载客成本平均为2.24元,单位行驶成本平均为1.59元/公里。
扣除燃油财政补贴后,出租车单位载客成本平均每公里2.10元,单位行驶成本平均每公里1.49元。
本文综合自:长春晚报、城市速递
吉林日报全媒体 编辑:赵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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