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元旦还有10天
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
但小伙伴们跨年狂欢可得注意
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外
今年孔明灯也被禁了
南昌红谷滩公安分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禁止在赣江西岸沿线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通告》,明确在北至一环线、英雄大桥,南至祥云大道、生米大桥的赣江西岸沿线区域禁止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
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
每天5点30至7点30分
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在
庐山南大道与丰和大道交汇处
庐山南大道与碟子湖大道交汇处
开展重点整治行动
尤其是冬至期间
会加强庐山南大道沿线的执勤、值守力度
发现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
公安机关还将进行视频巡查,
60个视频监控探头,
其中有4个高空热成像监控探头
可以捕捉包括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有热量散发的物体
小编还要提醒
冬至祭扫还有这些要“禁”↓↓
南昌瀛上墓区所有车辆禁入
南昌市交管局将对经开区瀛上墓区及周边道路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墓区,进入墓区的多条道路路口100米内禁停。
墓区内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庐山南大道的瀛上路口、庐山南大道的玉屏大道路口、玉屏大道的青岚大道口、广兰大道的黄家湖路口100米内禁止机动车停放。
移风易俗
文明祭扫
时时刻刻都要提醒自己
做个“文明人”
前不久
《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
为市民的日常行为
确立了一系列文明规范↓↓
对于公共秩序,禁止这些行为:
1、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无人机、燃放孔明灯;
2、经营活动妨碍公共秩序和公共交通,出店、占道经营,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
3、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从事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以及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4、在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参加游园、集会等活动时不服从现场管理。
对于公共环境,禁止这些行为: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2、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3、在街道、住宅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摆设花圈挽幛、摆路祭、出水、焚烧、丢撒冥币、纸钱;
4、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或者在禁止区域露天烧烤;
5、随地吐痰、便溺;
6、乱扔垃圾、杂物;
7、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悬挂布告、启事、广告和宣传品;
8、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
9、占用公共绿地种植果蔬、停泊车辆、晾晒物品。
对于文明生活,禁止这些行为:
1、违反规定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
3、在公共楼道、屋面堆放物品;
4、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物品;
5、损坏、侵占、移动公共设施;
6、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7、携带宠物出户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即时清理宠物排泄物;
8、参与色情、赌博、涉毒活动;
9、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低俗淫秽信息以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对于文明出行,禁止这些行为:
1、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行驶,不主动让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应急车道;
2、驾驶机动车随意变道、穿插、超车或者超速行驶;
3、驾驶机动车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不规范使用灯光和喇叭;
4、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不停车让行;
5、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时,向车外抛掷物品;
6、驾驶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7、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随意横穿道路,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8、在车行道上拦车、停留、乞讨或者向过往车辆散发小广告、兜售花卉、饰品等物品。
城市文明
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负责
只有人人成为“文明人”
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进步
我们生活的城市才会越来越漂亮
资料来源:江西网络台、江西二套等综合
编辑:李晓晓 / 责编:刘海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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