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南宁市四联村的林氏祖屋已有359年的历史,2002年被定为南宁市文物保护单位。然而,最近有网友发布图片称,这个文保单位的保护不尽如人意,其中的“骑尉第”,也就是一处居所,居然变成了养鸡的屋子。
林氏祖屋始建于清康熙二年,砖木合院式建筑,古香古色。现场的文保单位简介称,整个建筑高低有序,现在还保存有骑尉第、进士、馨蜚学府等牌匾。其中,被网友称为变成了养鸡屋的骑尉第,位于林氏祖屋东侧部分。15日下午记者来到这里时看到,两位老奶奶坐在门口,她们表示目前不让外人进屋,屋里也确实有鸡在养。
老奶奶:养鸡哦,养到春节吃。
从近期网上发布的图片可以看到,院子里放着许多鸡笼、鸡食槽、大水缸等,公鸡、项鸡大小十几只,有的偏房内部泥砖已崩落。记者通过附近居民了解到,骑尉第的屋主并不在此居住。
南宁市四联村村民 林先生:他们不在村里面住,住在别的地方,他老人在那里关来养鸡。
随后,记者通过电话找到了一位屋主林先生,他表示鸡是他家人养的,老人可以用来解解闷。对于网上的质疑,林先生认为外人管不着。
“骑尉第”屋主 林先生:我养多少鸡关你什么事啊?文物保护单位你可以帮我询问一下,每年有拨款给我来维修了没有。
相关部门介入督促 引导改变养鸡行为
记者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文物保护法规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和保养;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排放污染物、堆放垃圾等行为;禁止对文物进行破坏性利用。林先生所要求的每年文物维护费并没有相关法规支持。
电话采访 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科长 兰先生:目前来看这个建筑还不符合需要去维修的要求,还是由他们产权人进行管理保养维修,如果需要动用资金维修的话,他有能力的话他先出钱,没有能力的话,他再向属地政府申请补助。
兰科长表示将把信息转达给辖区有关部门,以对林氏祖屋的现状进行了解,并督促、引导村民改变在文保单位内养鸡的行为。
电话采访 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科长 兰先生: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特别是文物的产权人,是文物保护的第一责任人,他有责任有义务要保护这个文物。
记者 | 黄亮 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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