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与爱情无关(争论了两千多年)(1)

我的在教学中专门设计了语文素养课。

有一次,我专门带着学生鉴赏《诗经》中的名篇《邶风·击鼓》。

这首诗最有名的莫过于“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当时,我问学生:”大家一定听过其中传唱千古的四句。不过,大家认为这是描写什么情的呢?“

A学生:“这还用说嘛?当然是爱情啊!我哥哥结婚,我写的就是这个祝福语呢!”

B学生:“老师,他说错了。这是战友情!我看过《中华诗词大会》,里面的蒙曼、康震两位教授专门给我们科普了。我们现代人理解错了,这是战友情!”

C和D学生也附和说他们也看了那一期节目,说的就是“战友情”。

我当时心中一震:“这不科学啊!?央视这么权威的平台,两位如此知名的教授为何会下如此有失专业水准的论断?该不会是学生们没有听全吧?”

那一次课,我临时更改课程安排,带学生鉴赏另一首诗。我决定先去看看节目中到底是怎么讲这四句诗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与爱情无关(争论了两千多年)(2)

我确定,我的学生没有记错,蒙、康两位教授的确在言之凿凿地“科普”知识,告诉世人我们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理解成爱情是错误的。

央视是全国性权威平台,其知识传播具有巨大影响力,在知识的准确度上理应严谨、负责。而蒙曼和康震两位教授身为专业学者,也应传达准确的论点,而非如此武断误导广大观众。

我对此感到十分遗憾。

为了以正视听,我在此分享我备课的内容。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到底谈的是什么情?

我先下结论:

如果细究诗句本义,那就是“有争论”,如果论及现代普遍接受的观点,那就是“爱情”。

分析: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诗经》中的“明星句子“。

然而,这句诗到底指夫妻之间的爱情还是战士之间的友情,已经争论了2000多年,可以说是一桩学术公案

首先,我们看看完整的原诗《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我们先把这首诗翻译成人话:

击鼓的声音震响(耳旁),兵将奋勇操练。人们留在国内筑漕城,只有我向南方行去。跟随孙子仲,平定陈、宋(两国)。不允许我回家,(使我)忧心忡忡。于是人在哪里?于是马跑失在哪里?到哪里去寻找它?在山间林下。生死聚散,我曾经对你说(过)。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老去。唉,太久。让我无法(与你)相会。唉,太遥远,让我的誓言不能履行。——摘自古诗文网

最后两章则是争论的关键所在,其核心在于“执子之手”中的“子”到底是谁。

我们可以明确的是这是一首战争诗,写的是一名战士对战争的抵触。

我们现在看到的《诗经》,由师从儒家大佬荀子的毛亨(出生于战国末年,主要生活在西汉时期)传下来的,属于古文经。

因此,首先看毛亨的《毛诗古训传》:

《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 契阔,勤苦也。说,数也。偕,俱也。

毛亨并未明确指出这句话到底是爱情还是战友情,而是指出该诗主旨和词语的具体意思。

到了东汉,经学大师郑玄在《毛诗笺》中说:

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执其手,与之约,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几俱免于难。

他明确指出,这句诗写的是战友情。不过,与毛亨不同,他把“说”训成“悦”,指的是战友之间“成相悦爱之恩”(画外音:嗯,几个大老爷们,确实有点太美)。

他之所认为这是战友情,在于他认为这是战争中同军士兵之间的盟誓,类似于“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由于郑玄遍览群经,造诣甚高,因此他的这一说法被奉为圭臬。

曹魏时期的经学大师王肃是有史记载的第一位质疑大佬郑玄“战友说”,并提出“爱情说”的人。

王肃与郑玄一样,遍览群经,在当时的经学界影响力非常大。

很可惜的是,他写的《毛诗注》《毛诗问难》已经失传,但唐朝官修的《毛诗正义》引用了他的解释:

言国人世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

可见,王肃认为这句诗表达的是“男女扶持到老”的誓言。他的这一说法在魏晋时期影响很大。可惜的是,他最终没有PK赢郑玄,唐朝孔颖达受朝廷所托,在毛亨和郑玄的基础上编纂成《毛诗正义》,对王肃上述论点 进行了无情的鞭挞。

由于《毛诗正义》是官方修订的教材,是唐朝到北宋初期的指定用书,其地位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人教版语文教材指导用书,因此“战友情”一说成为不容置疑的解释。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与爱情无关(争论了两千多年)(3)

到了宋朝,一股潮流风靡当时的学界——疑古之风。在此基础上,经学界出现了重要的历史转折期——中国出现了与”汉学“分庭抗礼的”宋学“

这一时期的”宋学“对儒家经典做出了自己的诠释。

当时的文坛盟主欧阳修力挺王肃(前面讲到的那位倒霉的大佬),在《诗本义》中指出:

《击鼓》五章,自“爰处”而下三章,王肃以为卫人从军者与其室家诀别之辞,而毛氏无说,郑氏以为军中士伍相约誓之言。今以义考之,当时王肃之说为是,则郑于此诗,一篇之失太半矣。

欧阳修盟主明确指出这句诗讲的是”男女之情“。

后来,又一位大佬朱熹出现了。南宋朱熹在修订教科书《诗集传》中明确指出这一句诗写的是“室家男女之情”。

由于朱熹编订的教科书是元明清三代科举的唯一指定用书,因而“爱情说”从此成为主流。

近代以降,钱锺书先生在其名著《管锥编》中指出:

从军之士,与其伍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俱老’者,庶几俱免于难”;《正义》:王肃云:“言国人室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 “按《笺》甚迂谬,王说是也,而于“契阔”解亦未确。盖征人别室妇之词,恐战死而不能归,故次章曰:“不我以归,忧心有忡”。“死生”此章溯成婚之时,同室同穴,盟言在耳。然而生离死别,道远年深,行者不保归其,居者未必安于室,盟誓旦旦,或且如镂空画水。故末章曰:“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简单地说,钱锺书先生力挺”爱情说“。

现代著名学者闻一多先生也指出这句诗写的是爱情:

犹言生则同居,死则同穴,永不分离也。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本义到底是“爱情”还是“战友情”,聚讼不已。相比于纠结对错,更重要的是我们从中感受到”真善美“,选择哪一种理解是每个人的自由。

我们想想,李商隐在写《无题》时: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尽管学界对这句诗到底在表达什么有争论,但能确定的是这一定不是对教师的赞美。可现代赋予了其新内涵,成为颂扬教师群体的金句,我们能说我们理解错了这句诗么?

儒家大佬亚圣孟子说:

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孟子的意思是:我们不能根据《诗经》的个别字眼曲解词句;也不能用词句的表面意义,曲解诗的真实含义;这样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

而汉代大儒董仲舒针对《诗经》曾经说过:

诗无达诂

“达诂”即确切的解释,这句话表达的意思是:对《诗经》没有通达的或一成不变的解释,因时因人而有歧异。

当我读到南唐后主李煜为其妻大周后写的悼词《昭惠周后诔》

俯仰同心,绸缪是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今也如何,不终往告?呜呼哀哉,志心既违,孝爱克全。

我更愿意相信这句诗表达的是爱情的誓约,这种理解也符合社会的普遍认知。

同时,如果有人认为这句诗表达战友情,我充分尊重和理解,因为这并没有定论。

但是,我反对自作聪明和自以为是:

我曾经在生活中遇到一些人纠正他人,说这句诗讲的是“战友情”,才不是“爱情”。那种傲慢的态度似乎在说:你们都是文盲,都不懂,我才掌握着真理!

殊不知,“战友说”2000多年前就已经提出来了,并无新意。

我们学习,终究是为了“知道自己的无知”,而不是为了“嘲笑他人的无知”,从而更加谦虚;也终究是为了理解和包容他人,学会做到“和而不同”。

回到央视的《中华诗词大会》。诚然,这一栏目为诗词文化的传播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正因为栏目的权威性,专家学者在上面的论断务必严谨、负责,决不能出现类似误导公众的论断。专家学者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但不能直接把自己的观点说成定论,枉顾“争论两千多年”的事实。

事实上,无论大家理解成“爱情说”抑或“战友说”,在没有定论之前,都没有问题。

当然啦,我看到有人为了调和二者,认为“战友”就是“恋人”,“恋人”就是“战友”,提出了“基友情“的说法,这个嘛……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与爱情无关(争论了两千多年)(4)

转自知乎答者 难得糊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