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洲人家”月饼生产企业侵权,被判赔偿180万元!

4月25日,记者从广东知名食品企业广州酒家集团获悉,该公司与中山市全威食品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中山全威”)的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获得一审裁决。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示的裁决书,判令中山全威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0万元。

餐饮如果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中山广洲人家商标侵权)(1)

广州酒家是一家拥有86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该集团旗下利口福公司主要产销广式月饼、速冻食品等食品,品牌包括利口福、广州酒家等。

2020年8月,广州酒家集团发现中山全威生产多款名为“广洲人家”的月饼产品,并在沃尔玛、卜蜂莲花、好又多等多家国内大型连锁超市及线上淘宝平台中广泛销售。随后,广州酒家集团相关团队立即走访各大市场,调查所有网络商城,覆盖线上线下,搜集、固定所有侵权产品的相关证据资料。

2020年10月10日,广州酒家集团就上述涉案行为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侵害商标权纠纷,并立案受理。

2021年4月25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决:“广州酒家”商标经过长期宣传推广的市场知名度较高,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广州酒家集团为维护案涉商标精心经营、持续投入,被控侵权产品月饼使用的被控侵权标识与案涉商标构成相似,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来源与广州酒家公司有特定的联系。

判令中山全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广州酒家集团第15266948号、第32650804号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销毁被控侵权产品的库存包装,赔偿经济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80万元;在《广州日报》中缝之外的版面刊登声明,以消除商标侵权所导致的不良影响。

【记者】欧志葵

【通讯员】卢启文

【作者】 欧志葵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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