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当政的明朝洪武时期,其发生的重要事件在《明太祖实录》当中都有所记载,下面就是洪武十年发生的文职官员任免记录,资料来源摘录于《明太祖实录》,可供对这一历史时期感兴趣的人们以参考。
洪武十年:
以兵部尚书李允为礼部尚书,吏部侍郎陈铭为兵部尚书;
升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同知潘德,为运使;
改贵州金筑长官司为安抚司,以长官灸察定为安抚使;
罢思文监,以监丞曾秉正为刑部主事;
复以刑部尚书唐俊,为福建布政使司右参政;迁右参政瞿庄为左参政;
以内使徐正等二十八人,为尚衣奉御等职;
以光禄司大官署令萧韶,为太仆寺丞,时礼部尚书李允以失职,亦降为寺丞;
以国子生范与辰摄刑部主事,以言事称旨也;
以户部侍郎徐铎为平阳府知府,王镛为嘉兴府知府,户部郎中邵善为杭州府知府,刑部员外郎唐蔚为明州府知府,郎中许杰为抚州府知府,前福建行省都事宋诰为临江府知府,工部郎中张允为福宁府知府,户部郎中徐伯善为代州知州;
以户部员外郎赵寅,为中书左司郎中;
以仪鸾司大使叶茂,为福建布政使;
命翰林院编脩桑慎、陈晟,署监察御史;
以儒士王钝为礼部主事;
户部奏;苏、松、嘉、湖四府,及浙江、江西所属府州县,粮长所辖民租有万石以上者,非一人能办,宜增副粮长一人,从之;
擢苏州府知府王兴宗,为河南布政使;
降河南布政使徐贲为怀庆府知府,江西参政李浚文为刑部主事;
以户部尚书周斌为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吕本为两浙都转运盐使,工部尚书李敏为福建都转运盐使,降刑部尚书秦中暠为本部郎中侍郎,高万杰为员外郎,员外郎李希文及福建布政使郑思先为主事,升刑部主事茹太素为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监察御史韩真为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户部员外郎苏鹏翼为扬州府知府,刑部主事王庄为南昌府知府,张汉为真定府知府;
以户部尚书偰斯为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升侍郎沈立本为本部尚书;
以刑部郎中文辐,为衢州府知府;
诛户部主事赵乾;
以刑部郎中商暠,为太仆寺卿;
以两淮都转运盐使潘德,为太仆寺少卿;
以狭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徐本、都督府断事官宫敬,为大都督府掌判官;
降山西布政使司参政王连,为监察御史;升工部员外郎王慥,为绍兴府知府;礼部主事孟扩,为金华府知府;
以赵晋为东宫文学;
以刑部尚书周斌为狭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大都督府经历尹性为刑部尚书,司门郎中樊浚为中书省右司郎中;
以国子助教胡隆成,为齐相府长史;
以齐相府长史耿贯为户部员外郎,吴相府长史李镐为工部员外郎,考功监丞郭傅为监令,故诚意伯刘基子琏为监丞 ;
以刑部都官员外郎高万杰,为凤阳府知府;
复以通政使司左通政刘仁,为应天府尹;
选武臣子弟,入国子学读书;
降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王澍,为户部主事;
赐浙江布政使司右参政茹太素还乡侍亲
命中书右丞相胡惟庸为左丞相,御史台左御史大夫汪广洋为右丞相,右御史大夫陈宁为左御史大夫,中书右丞丁玉为右御史大夫;
召国子生分教北方者还朝,擢用之;
以监察御史高隽,为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考功监丞刘琏,为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
以内使金吉为圜丘;
以山东按察司佥事李渼,为凤阳府知府;
命监察御史孙化、鲁干,署通政使司左、右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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