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秋燕结局(人世间原著上错床睡错人)(1)

文/竹英

春燕这个人物,我在看《人世间》的时候印象比较深刻,尤其是她在秉昆家上错床睡错人的那段情节,让我细想来觉得这个女孩真是大胆啊。

乔春燕和周秉昆是小学同学和中学同学,但是因为时代原因,后面没什么读书,更没有考大学,而是都走上了一条共同的命运,成为那个时代待分配就业的青年,投入了社会主义的建设中。

乔家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那个时候响应政策,每家每户只能留下一个城市户口的孩子,其余的都要下乡或者进兵团,乔家留下了最小的女儿乔春燕,而周家留下了最小的儿子周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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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的人可以分配工作,周秉昆被分到木材厂上班,而乔春燕的运气却没有那么好。

认命

乔燕春的两个姐姐都到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去了,她本以为凭这一点自己有资格分配到不错的工作,她的愿望也不算高,希望能够进亚麻产,穿上亚麻产的工服。

而亚麻产是不错的单位,离家近,活轻松,而且那里的工服也是很体面的,每年都会发一套新的工服,福利是相当不错的,所以她以为自己能够分配到亚麻产,她和父母以为凭他们家条件是不必送礼求人走后门的。

然而他们大错特错了,等到春燕被通知分配到了共乐区与邻区交界处的一家公共浴池,这才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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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跟一位老师傅学修脚,以便将来接那位老师傅的班。泡罢澡接着要修脚的全是大老爷们 儿,她闹心极了,死也不肯从事那么一种职业。但死也不是办法呀!死又能威胁到什么人呢?还会落个不服从工作分配的罪名,所以,父母相随懊恼了几天,也就只有一起低头认命了。

要说普通女孩碰到这种事情,也是每天混日子了,因为那个地方确实不好,但是春燕不一样她认命,而且她去了浴池修脚,不光把技术学得很好,还成为了单位的香饽饽。

因为她年轻,人又机灵,而且修脚的也招不到什么年轻人,春燕的师傅退休后,春燕就是那里的唯一高徒,而且她要是不干了,去那里洗澡的人会少一半,所以在单位她的领导都给她几分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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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因为春燕在单位出色,还会有望评为全市的服务标兵,从这一点看春燕是一个认命的女孩,同时也是一个不愿意向命运低头的女孩,她会接受命运的安排,但是她也会在这条路走出自己的一条大道。

我觉得春燕身上这种认命精神值得当下很多年轻人学习。

女大十八变

周家和乔家住在一条街上,周家住街头,乔家住街尾。虽然周秉昆和春燕是小学和中学同学,但是秉坤和她的关系一直淡淡的,甚至没结伴上学或放学回家过。

一是因为秉昆的性格,他是不喜欢与女生交往的男生。

二是因为春燕并非是对男生有吸引力的女生。她的身材未免太茁壮了,性格也大大咧咧的,属于假小子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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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是因为小,但是有一句话叫:女大十八变。

这句话用在春燕身上非常贴切。

原著中对于春燕的变化写道:

参加工作后的春燕不仅身材变了(尽管并没有变得多么苗条,却起码变出了女性的腰形),连脸盘看上去也不似满月那么圆,显出点儿尖下颏了。总之,细细看,有几分女性特有的妩媚了。

起初春燕是在追求秉昆,其实她追求秉昆的原因不是有多爱他,而是她觉得两家知根知底,门当户对,而且秉昆这个人也老实,她是一个比较务实的人,那个年纪她对婚姻也非常向往,希望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但是偏偏秉昆小时候对她不感冒,长大后,对她也是没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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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昆不给力,两家家长就开始动作了,春燕的母亲和秉昆的母亲都希望秉昆能够和春燕在一起,春燕倒是很主动,但是秉昆总是没有什么进度,两位母亲以为秉昆性格比较害羞,有大人在不好施展,于是想办法给二人制造机会。

所以在初三那天秉昆的母亲去了春燕家里拜年,故意晚上不回家,而且春燕的家人也说让春燕晚上不要回去,在秉昆家过夜。

但是那天在秉昆家吃饭的不是春燕一个人,还有好几个秉昆的朋友,其中就有国庆和她的对象王倩,还有赶超、吕川和曹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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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年纪相当的青年那天聊得很开心,春燕是后面到的,而且春燕的出场吸引了在场除了已经有对象的国庆和对春燕无感的秉昆其他青年的注意力。

春燕虽然不是什么大美女,但是她那天精心打扮了,一个正值妙龄的女孩一旦精心打扮了就会很容易吸引异性的眼光。

原著中对于春燕的出场有这样的描述:

她随秉昆进了里屋后,国庆们望着她一时都无语了。她来前显然精心地将自己捯饬了一番——头发卷出了大波浪卷,恰到妙处地裹着脸颊,披散于双肩,任谁都不得不承认,她生有一头对于女性来说特别幸运的秀发,又浓又黑。生有这么一头秀发,真是怎么弄都有样。

秉昆看出,她也将双眉拔细了,使她那与秀发一样黑的双眉变得又细又长,眉梢一直延入鬓发里,脸盘竟然有了几分古典的妩媚。

她穿了件有浅色碎花红绸面儿紧身小袄,一条黑呢裤,脚上还是秉昆见她穿过的那双高靿靴子,下截裤腿掖在靴子里。总而言之,她的样子可以说是七分妖娆三分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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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所有人都被春燕的出场吸引到了,后来春燕去厨房接手秉昆妈妈的活,给大家忙晚餐,曹德宝第一个自告奋勇地去当春燕的助手,而吕川也想去当助手,被曹德宝叫退了,说春燕要不了两个助手,赶超看到他们两个人就明白了,说自己弃权,但是后面端盘子一定要他来帮忙。

可见春燕的到来,立马吸引了在场的除了秉昆的其他单身青年的注意。

而且曹德宝还特意问了下秉昆和她是不是那种关系,结果秉昆说:“她还没主呢。”

曹德宝听完这个消息,非常开心,自信地去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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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小时候那个不起眼的春燕,长大后已经彻底女大十八变了,她成功地吸引了这些单身青年的注意力,而国庆如果不是因为有了吴倩可能也会成为他们之中的一位。

大提琴的魅力

晚餐过后,大家都开始聊天,聊完天,有人准备了节目,吕川用自己带来的扑克和象棋表演魔术,搏来了几阵掌声。

见此,曹德宝也技痒起来,他拿出自己带来的大提琴,想为大家演奏。

原著中对于这个场面描写的非常细致:

所有人都不曾在现场听过一次音乐会。文艺欣赏对他们而言,“文革”前只不过是看电影,“文革”后只不过是观看单位职工在什么联欢会上的业余演出。如果得一张票,观看的是市里某系统正规宣传队的演出,那就是欣赏到一次高水平的文艺演出了。所以,曹德宝只不过揽着大提琴摆好要拉的架势,那姿势就已令大家屏息敛气,预先折服了。

春燕将椅子摆到曹德宝跟前,与他面对面坐了下来。曹德宝便不再闭眼,不再看别人,目光只注视春燕一人,脉脉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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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大家也都靠前坐在曹德宝对面,而且在此期间赶超还偷偷往春燕口袋里塞进了纸条,春燕却毫无反应,完全被曹德宝的琴声吸引了,这一切周秉昆都看在眼里,他没有说出来。

直到这一刻,春燕完全被曹德宝吸引了,她爱上了曹德宝,就是因为曹德宝的大提琴的魅力,这种感觉就好像现在大学的女孩见到乐队的领唱或者篮球场上的高手那种心动。

这种特长对春燕是有很大吸引力的,而且那个时候她也是个年轻女孩,面对一位对自己好像也有好感的人,而且人长得不错,有正经工作还拉的这么好的大提琴,她心动了。

这个时候她才明白自己之前对秉昆并不是爱,对秉昆只是觉得他是一个可以结婚的对象,而对曹德宝,她是真的第一次有了那种少女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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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错床是春燕最大的算计

春燕见了曹德宝后,第一次有了少女的悸动,她那一刻深深地爱上了曹德宝,那种爱是见色起意,是春心荡漾。

年轻人总是会冲动,春燕也如此,面对自己对曹德宝的那颗心,她无法按捺,只能发泄。

越来越晚了,周秉昆要去春燕家接自己的母亲,却没有接到母亲,乔家人说他的母亲喝醉了,那晚睡在乔家,而且乔家的人特意交代他,让春燕也不用回去了,回去了也不给她开门。

周秉昆回去后,发现其他人都回去了,只剩下春燕和曹德宝,因为春燕要跟曹德宝学大提琴,曹德宝站在春燕背后,半搂着她,手把手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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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秉昆收拾完了,见两人还在学琴的兴头上,他将春燕妈的指示传达给春燕后就去休息了。

结果第二天春燕就大声找周秉昆算账,说昨天曹德宝钻她被窝了,昨晚两人都喝醉了,不知是谁钻谁,总之春燕坚持说那一晚她已经不是大姑娘了。

周秉昆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等到周母回来后,周秉昆将此事告知周母,周母起先以为是秉昆和春燕,后来才得知是曹德宝和春燕。才知道坏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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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周母去做春燕的思想,她问:“如果你觉得曹德宝人也不错,你和他,你俩要是做了夫妻,行还是不行呢?”

春燕立刻回答:“那样也行。”

在秉昆听来,她的回答其实就是“那也挺好”的意思,因为秉昆看到春燕的嘴角向上一翘,分明低着头如愿以偿地笑了。而周母竟没有发现。

从这个细节来看,其实春燕早就懂曹德宝心动了,而且那一晚的失贞也是她的算计,其实那一晚什么也没发生,但是她却就这样算计了曹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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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曹德宝说自己什么都想不起来,但是后来在周秉昆和其他几个兄弟的动员下,曹德宝还是娶了春燕,而且曹德宝是去乔家做上门女婿,因为曹家只有一间房子,根本无法住人,只好结婚后住在春燕家,最后是曹德宝倒插门到乔家了。

曹德宝之前一直想要娶一个落魄高干出身的漂亮女儿,但是经过了春燕这件事,他的那个梦想就成了一个泡沫,不过春燕条件也不差,虽然没有很高,但是也不低,后来结婚后曹德宝还是赚了,因为春燕的能力很强,他和春燕的性生活也是很和谐。

婚后曹德宝才得知当初春燕算计了他,但是他也认了,因为这件事说到底他也是占了大便宜,他对春燕也是有些喜欢的。

春燕是因为少女的悸动嫁给了曹德宝,是年少的春心荡漾,也是年轻时候的赤裸裸的欲,也是她敢爱敢做性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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