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食品安全规定,让我吃了大亏,以后我再也不心存侥幸了。”日前,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某面包店老板李某收到了该区市场监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商家出售的“金粉蛋糕”
作为一款网红食品,被撒上金灿灿箔粉的“金粉蛋糕”,颇受消费者欢迎,但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含有金银箔粉的蛋糕不能食用。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联合叫停含金银箔粉食品。
为迅速摸排违规添加金银箔粉食品情况,锡山区检察院通过该院检察监督大数据中心进行系统分析研判,确定以蛋糕店为重点,进行“线上 线下”覆盖式走访调查。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多家蛋糕店在外卖平台上的广告明显标注“金粉蛋糕”“鎏金蛋糕”“壕金爆款”等字样,部分未标注金粉蛋糕字样的商家表示,顾客如有需要可以使用金银箔粉装饰蛋糕。
用于装饰蛋糕的金箔金粉和装饰物
根据调查情况,锡山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磋商程序,联合该区市场监管部门与乡镇街道进行圆桌会商,决定进一步加强沟通联动,强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2月16日,锡山区检察院分别向该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对涉案蛋糕店违规使用金银箔粉作为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查处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锡山区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对涉案蛋糕店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将蛋糕店、西餐店等可能使用金银箔粉从事食品制作的餐饮单位列为重点对象,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制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锡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已检查辖区食品销售主体138家,查处7家违规使用金银箔粉商家。
转自:检察日报
文字:卢志坚 贺俊丽 杨帆
图片: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提供
来源: 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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