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与token的区别(构建在区块链系统上的Token经济设想)(1)

1. Token经济出现的历史必然性

在现有的经济体系中,市场交换的基础是私有产权,即法律以所有权的形式把权利指派给特定个体,明确界谁在法律上拥有什么。确权的方式为法律,而法律在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有大量的人工干预(陪审团),有漏洞可寻。而且多中心化和冗长的产权交换流程(不动产或汽车)无法让确权和执行绑定在一个原子级的操作中(技术角度即封装在一个事件中,要么成功要么不执行),因此才会出现众多的老赖。

清晰界定并严格执行的产权能够促进现存稀缺资源的有效使用,而社会经过漫长的发展,目前的中心化确权制度,已经无法安全有效地覆盖到价值交换的各个领域。随着人们价值观的多元化和线上聚类的便捷性,不同价值观的人群需要独立的价值体系,人们也在不断地尝试,比如Q币、积分、会员卡、购物卡等,但都没有脱离中心化的桎梏,而随着比特币的火爆,走进大家视野的除了底层的区块链技术,还有Token经济体系。

2. Token是什么

2.1 Token的定义

Token英文释义为代币;令牌,现在得益于通证派的不懈努力,国内普遍翻译为“通证”,通证派对它的定义为:可流通的加密数字权益证明,是基于价值互联网的可信任的价值共识的数字化载体。意味着现实世界的各种权益证明(股权、债券、积分等)都能以Token的形式,放到数字世界里流通。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可以想象成黑客帝国或者绿洲里的货币,不同的是,Token代表着对应角色在真实世界里的权益,有价值支撑。

2.2 Token的三个层次

数字法币:

有人可能会将数字法币和电子支付混同,两者的发行权都为央行,但电子支付的核心其实是依托现有的银行账户,通过数字的流转实现了价值的转移。用来支付的账号上显示的数字,更像是银行授予你支付和提现的信用,而真实的货币一直躺在银行里。数字货币因为本身的数字属性,所以价值转移和货币转移能够同时实现,钱包里的数字代表着实际的价值。

数字货币:

如ETH和EOS等公链Token。

通证:

其实还有一种,就是没有价值支撑的空气币,虽然市面上现有的Token大多数都属于此类,但不在本次讨论范围之内。而数字法币也由于其特殊性,暂时不做深入探讨。

通证的价值:

一直在说通证需要真实的价值支撑,价值又是如何体现在Token中的?

首先,Token要有物权属性,能够代表使用权,可交付实际物品或服务;其次,Token有流通属性,至少在生态内是硬通货;最后,在具备前两者的基础上,自然具有投资属性,代表收益权,未来可以持续产生收益,升值空间随着前两个属性的增加而升高。

以ETH为例,享受公链提供的基础服务,在以太坊上运行智能合约,需要燃烧用ETH购买的Gas,因此持有ETH即意味着拥有调用以太坊系统资源的使用权,这即是其物权属性; 而当生态内应用增多,不同应用间基于ERC-20协议的Token都需要通过ETH来进行生产资料的交换(包括ICO也使用ETH),此时ETH也具有了流通属性;ETH虽然每年增发貌似降低了其投资价值,但考虑到其生态中应用的数量多,每个应用都需要燃烧Gas,而且以太坊即将转为POS机制,会造成很大一部分币为了掌握投票权被保留且希望获得更多投票权的节点会大量买进而推高币价,因此ETH也具有了投资属性。

3. 区块链和Token的结合

3.1 两者相互依赖

缺少区块链技术作为一致性和安全性保障的Token无非是Q币、蚂蚁积分,而缺少通证激励体系的区块链,也无非是分布式存储技术,区块链和通证思想相互成就了对方,只有和区块链技术结合的Token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通证。

区块链以密码学为共识基础,其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储特性为通证提供信任基础,使认为篡改记录、阻碍流通、影响价格的难度指数级提升,对通证代表的权益提供了可靠保护;同时区块链也是适合于进行价值交换的基础设施,价值的载体是通证,交换的基础是高度可信,这样的系统之间摩擦很小,通证的流通速度越快,也就具有越高的价值。

3.2 两者的结合方式

区块链和通证构造的新产品形态,如元道先生所言,大概率在以下两种中形成一种。

区块链与token的区别(构建在区块链系统上的Token经济设想)(2)

前者就如现在的移动互联网,安卓/IOS两大寡头瓜分市场,基于某两条高性能的特定主链开发对应的应用,而使用上也需要两种经济形态并行,这与去中心化的理念相悖,也影响开发效率;后者类似传统信息互联网,有一个类似IP协议的跨链通讯层,对下要能够兼容多个基础链,对上要能够支持各种通证应用,但是它本身需要非常规约,最好规约到一个协议上。

而无论在何种形态下,通证都连接基础链和应用,是打造大规模强协作平台不可或缺的经济激励方式。区块链用技术手段解决共识的合法性和一致性问题,Token解决数据的真实性问题,看起来天衣无缝,但依旧存在着问题。

3.3 通证无法解决的问题

通过发行通证作为经济激励工具,根据贡献分发Token激励;系统中每个角色都持有Token,持有越多的人越有动力去维护系统正常,作恶会让系统不受信任,影响力下降,Token丧失流动性,进而失去价值,从而惩罚作恶的人。这一段在比特币上验证过的完美的逻辑,却在最近BTG遭遇到的51%双花攻击中被证明,模型终究只是模型,人性总会战胜机器。

攻击者通过下图所示的过程,在本次攻击中获得价值达1.1亿人民币的BTG。

区块链与token的区别(构建在区块链系统上的Token经济设想)(3)

市场反应需要一定时间,在时间差内攻击者已经利用通证的高流动性和跨边界的特性将Token兑换为了其他数字货币甚至法币。在设计Token经济体系时,不能孤立地局限在自有产品内,共识机制需跳出原有狭义领域,从项目共识升级为生态共识。当生态封闭时,惩罚机制可以有效防止作恶,但失去流动性的的Token,其奖励效果大打折扣;而当生态丰富时,惩罚机制惩罚的却很可能是循规蹈矩的用户。

例如BTC总量2100万枚,如果有大量Dapp部署在比特币系统网络上,每个Dapp的Token都与BTC挂钩,用BTC做ICO,相当于金本位时代不断印钞,黄金的储藏量和产量却固定。最终结果是货币体系和黄金脱钩,黄金成为避险资产,支撑货币的变为信用,背后是强权和税收。

4. Token 系统设计

Token经济系统包括建立数字身份,资产数字化并上链,Token权益设计,Token的分配、流通机制和价值锚定等步骤。虽然“去中心化”概念非常热门,但在Token系统中,并不能完全去中心化,在初次分配中,项目方一定要预留调控手段,能够对二级市场施加影响,不光是对币价的调控,也包括对Token流向、生态内不同角色权益和流通边界的调控。好比说财政政策和行政手段是中心化的强硬控制手段,那项目方要做的,就是在既定的规则范围内,利用初次分配时预留的Token实施货币政策,但无法随意增发,相对于传统经济中的中心,难度要高上很多。

4.1 构建唯一的可信数字身份

Token承载着价值,Token的流通即是价值的转移,在现有的信息互联网上实现价值转移,需要基于可信的第三方中心做信用背书。中心之间数据隔离,用户在每个中心上都有独立的身份体系,将用户的属性和行为都割裂开来,无法形成唯一且可信的数字身份。

区块链系统数据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和匿名性的特点,可以让公钥私钥对成为公链上唯一的数字身份,在公链上的生态中产生的数据都权属于此数字身份,数据的产生、存储和使用过程,都牢牢掌握在用户手上,对于用户和系统来说,此数字身份双向可信。

4.2 资产数字化

在现实世界中,产权明确归属于法人或自然人这样的身份下,那么在数字世界中,拥有了数字身份后,也就要明确数字资产的产权。数字资产既可以是线上产生的数据、挖矿挖出来的Token,也可以是数字化后的现实资产。其中现实资产既用非标通证来进行Token化方便流通,也可以直接通过智能合约进行C2C的产权/使用权让渡。

如果在物联网时代,想将一台车数字化,只需车载系统内置数字锁,通过智能合约将解密权限授予某个私钥即可,房产也是如此,所有资产都会有内置系统,通过系统内的智能合约即可确权。

而目前线下资产的数字化,必然涉及传统中心机构的确权,而经过线下确权的资产,上链之后也就失去了匿名性。比如现在如果想将一间房数字化,也可以增加一把数字锁,不过却只能是一把数字密码的物理锁,但如果我有物理锁,随便锁上一间房,它就是属于我了吗?显然不是。因此加锁的行为,必须建立在资产已经确权的情况下,而现在的确权,依旧只能通过中心化机构的实名认证,可想而知,这样的资产上链,必然关联到线下的真实身份。

4.3 Token权益设计

Token所代表的权益,在之前通证的价值中已经进行阐述。物权、流通和投资三种属性,可以在一种Token中体现,也可以分开设计,前者好比ETH,后者可参考Steem的Steem、SteemPower和SteemDollar的三Token设计。

4.4 Token的流通和分配机制

Token的分配和流通基于权益设计的基础之上,如基于ERC-20协议的标准通证的流通性大于非标准通证,重投资属性的Token流通性小于重物权和流通属性的Token,因为如果人们倾向于相信某个token具有储藏价值,那么他们就会愿意持有这些token,而不会迅速兑换成其他东西。人们持有资产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预期这个资产未来会升值。

KYLE SAMANI指出,流通速度是影响token长期和非投机价值的关键,大部分的token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来说服持有者持有token超过数秒钟。除去投机因素,具有高流通速度的资产很难维持长期价格的升值。而现在的币圈,多数都是三权合一的设计,如何解决流通性和投资价值的矛盾,需要设计者在鼓励持有(POS)和鼓励使用(gas燃烧)的机制之间做好权衡。

Token的分配,首先需要确定Token的产出模式,相较于中心化机构的印钞模式,通过智能合约限定Token的产出方式并公开源码,更能体现初次分配中的公平原则。尽管创始团队会在首次发行时预留一部分,但也是依据团队所投入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来进行分配,并且创始团队作为治理方,也需要掌握一定量的通证,来弥补初始设计中的奖励偏差(分红),同时也要设计好回收机制,弥补分配偏差(Gas燃烧、币安销毁等)。

在根据挖矿等机制产出之后,Token在市场上流通并依据效率原则自发形成再分配。这其中包括了交易所二级市场和场外C2C,二级市场的流通主要基于投资升值,场外市场则更多注重与物权的流转(非标通证)和Token的使用(节点竞选、Gas购买)。

最后为了防止极端情况或由于分配机制设计不完善而导致的分配不均衡,项目方需要通过手中预留的Token进行调控,而绝不是为了操纵币价收割韭菜而拉盘砸盘。

4.5 价值锚定

价值锚定分刚性锚定和柔性锚定。刚性锚定就如SteemDollar(SBD),明确与美元的锚定关系为1SBD≈1USD,但除非如USDT那样宣称的有1:1的美元支撑,否则依旧存在波动性和溢价性。

柔性锚定就如般若链,核心在于系统资源和服务的调用,既可以使用法币,也可以使用Token,两者之间若出现价值差,则会出现套利者搬砖,通过市场调节实现法币和Token之间的汇率锚定。

无论采取何种锚定方式,都需要有真实的价值支撑,无论是产品或是服务,都需得到市场的认可,否则币价就好比空中楼阁,一旦泡沫破灭,便打回原形。

5. 结语

区块链系统作为大规模强协作平台,如何避免协作者们出现《乌合之众》中所述的群体智商低于个人的情况?《群众的智慧》里给出的解释是:群众智慧依赖于四个前提,多样性、独立性、分散性和聚合能力,只有群体成员的观点多种多样且独立提出时,聚合的人群才会体现出群众智慧。

群众智慧与乌合之众的区别就在于对信息的流通、处理和控制能力。如果能有效控制信息,群体就很难表现出智慧。如今的大众媒体和互联网极大地促进了信息流通和反馈速度,使人们对事实的判断趋于一致,而区块链作为价值互联网,在价值流通的过程中,人们会更多进行思考,毕竟关乎到切身利益,面对谣言你也许不会仔细思考,但面对假币你一定会认真分辨。

但技术只能解决信息合法性和一致性问题,无法保证信息真实性,只有靠经济力量,也就是通证经济和智能合约,让人们愿意基于这个通证从过去的博弈关系变成协作关系,才能从技术和制度两方面共同实现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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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自 Pixabay,基于 CC0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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